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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简答题(10分)
⑴忧郁的个性是哈姆雷特一再错过杀掉克劳狄斯的机会,试举出剧中一个情节加以说明。(4分)
▲                                              
⑵《红楼梦》第33回“手足耽耽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写“宝玉挨打”,这是小说上半部的一大高潮,写出了宝玉和整个封建势力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宝玉挨打有那些直接的原因?宝玉挨打的真正的根源是什么?宝玉与贾政的冲突仅仅是父子之间的冲突吗?(6分)
答案
⑴如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哈姆雷特放过了正在独自做祷告的克劳狄斯,在他看来,“现在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个时候结束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是复仇吗?不!收起来,我的剑,等候一个更惨酷的机会吧;当他在酒醉以后,在愤怒之中,或是在荒淫纵欲的时候,在赌博、咒骂或是其他邪恶的行为的中间,我就要叫他颠踬在我脚下,让他幽深黑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堕地狱”。于是,好好的一次刺杀的机会就这样失去了,这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哈姆雷特有着很强的宗教观念,而另一部分也在于他性格中的迟疑和懦弱。又如,克劳狄斯在观看完《贡扎古之死》后惊愕无比,他跪下忏悔的一幕被哈姆雷特看见,以至于哈姆雷特又放过了克劳狄斯。)
(2)直接原因:①宝玉会见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不满意。②宝玉与戏子琪官(即蒋玉菡)的交往中得罪了忠顺府,给贾政招来政治纠纷。③贾环诬告宝玉强奸金钏未遂,逼死了金钏。
根本原因:宝玉不走仕途,不好四书五经,与封建“学而优则仕”的正统思想不符,这与贾政望子成龙、重振家业的期望背道而驰。同时宝玉不计身份地位,与大观园里的女孩厮混,结交优伶,更是违背了封建社会里“男女授受不亲”“长幼尊卑有序”的礼法。
宝玉与贾政的冲突,表面上是父子之间的冲突,说到底是封建社会里,进步思想和腐朽思想的尖锐冲突,展现了宝玉的叛逆性格。
解析

核心考点
试题【简答题(10分)⑴忧郁的个性是哈姆雷特一再错过杀掉克劳狄斯的机会,试举出剧中一个情节加以说明。(4分)▲                            】;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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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作品,完成17~20题。
风雪夜归   
何蔚萍            
早归者与晚归者的心理是不一样的。她是个晚归者,街上早已冷冷清清,多的是风、是雪、是脚印。
拐过这个弯,就可以看到大门了,她觉得心跳得很急,但愿不会关着门。但愿……她觉得手脚冰凉。在大街的拐弯处,在雪花萦绕的惨淡的灯光下,大门紧紧地闭着。
她拉紧了围巾,向目所能及的地方张望了一番,希望大院里还有一个跟她一样晚归的人。但一个也没有。   
只得叫门了。她绕着墙走过去。叫谁呢?金娣是她最好的朋友,可上个月出嫁了,要是在上个月看这场电影就好了,她立刻觉得自己好笑。算了,叫刘安婶吧,在大院里,打招呼她最亲热,可她嫌这胖老婆子势利,平常是不大搭理她的;那是好多年前了,她读完高中被下放,妈妈难过得哭了,刘安婶却说:“你下放以后就是贫下中农了,以后生了伢儿也是贫下中农了。”后来她招工回城。这刘安婶对她并不坏,可她总忘不了那句话,不能叫她,再说既然平时没交往,现在打搅人家也不合适。   
那么只好叫马平平了。这个十四岁的男孩,父母在外省工作,他跟姥姥住。打小时候起,他就总缠着她讲故事,她也不叫他失望。她瞅准了平平家的方向,她像是第一次发觉,墙头怎么这么高哇!声音该传不进吧?唉,就传进了又怎么样呢?十四岁的孩子,哪怕在旁边敲大鼓也不会醒的。
那就叫平平的姥姥吧。那是最慈祥不过的老太太了,全院里也就她最关心她的婚事,三天两头要给她介绍对象。但她却对“相亲”得怕极了。那些衣冠楚楚的小伙子的审视的目光,能把她的人看矮了一截,她心里很痛切地感到了悲哀,她在广阔天地里磨去了最美好的年华,人说,十七、十八无丑女,可她,已经三十岁了,如果再年轻五岁,哪怕三岁呢,她也要争取一下。她并不笨;可现在,都晚啦,就像去看这场电影,不防门已关上一样。那么,就听天由命,随便找一个,她又不愿意;于是人们背后都讲她会挑剔,只有平平的姥姥没讲过,可是,叫这六十多岁的老人深更半夜的冒着大雪来给自己开门,这万万使不得!
她觉得很冷。才发现雪更大了,风更紧了,近处远处,都是白茫茫的世界。当看到大街尽头时,有个黑点朝这边走来。她的眼睛猛然睁大,如果是大院里的人该有多好啊!她一定会对他说一千声一万声的谢谢,不管他在不在意。
终于走近了,一个提篮子的中年人。但他丝毫没有进大院的意思,匆匆过去了。
她真想顿脚,真想诅咒。不知是诅咒那人,还是诅咒自己;是诅咒天气,还是诅咒运气。她眼巴巴地盯着他的背影,一时充满了羡慕。
他是提着东西的,回家一定有人给他开门,是母亲、是妻子?那家,一定是温暖极了的。她也有家、有床、有被、有炉子;尽管有点孤独,却是暖和的,然而她进不去,咫尺天涯,该死的电影。
她不能设想在门外过一夜。喊吧!笼统地喊,谁愿意谁来开。她发誓,不管开门的是谁,以后都要对他很好很好。
她终于放开了嗓子,并用手去捶,“开开门——”
吱的一声,门开了。
原来门并没有关上。
17.文章两次写到风雪,试分析其作用的异同。
答:                                                                                         
18.文章第六段“可现在,都晚啦,就像去看这场电影,不防门已关上一样”这句话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
答:                                                                                         
 
19.文章插入对中年男人描写,其作用何在?
答:                                                                                         
 
20.文章结尾虽然只有寥寥8个字,但却有着极大的作用和深刻的含意。试作分析。
答:                                                                                             
 20结尾运用曲笔的写法,既给人以意料之外的惊喜,也给小说平添无限暖意,更揭示出,只要我们不放弃追求,生活之门永远不会将我们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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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石破天惊的诗句
忆明珠
石破天惊的两句诗,是李白的:
日月终销毁,
天地同枯槁。
           《拟古》其八
哪里有万古不朽的红太阳!连李白,连早我们一千数百余年的李白,都确认这一点。虽然直至今天太阳还高高地悬在天空,安然无恙,并未销毁,还很红呢!而且据说在天体中,它还很年轻!
然而不要回避,它不会一成不变,它终究要销毁的。
人不能不死吗?
不可能!
日月星辰,都要死的。
我们脚下的大地,古人叫它做大块的。《庄子》曰:“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人,无不死在大地上,而以大地为最后的归宿。而大地,并非永不沉没的方舟,它也有不可避免的末日。
有生就有死!
大悲哀!
生无止息,死无止息,大悲哀亦无止息!
说是“换了人间”,我们是新社会了,还有什么大悲哀呢?
那是另一回事。社会的变革,可以把土葬改为火葬,可以把“祭文”改为“悼词”,但能无葬、能无悼吗?有葬有悼就有大悲哀。因为到了新社会,人,仍然总是要死的。
有死,有死生之际,就有大悲哀。
文学中表现一点点这种大悲哀,怕什么呢?李白就敢于说:
日月终销毁,
天地同枯槁。
尖锐!一箭中的!什么英雄事业,壮丽江山,生花妙笔,绝代红颜!全被他一箭穿个粉碎!
一切的一切,有什么了不起的啊!无不终销毁而同枯槁!看不到这一点,想不到这一点,那是自欺欺人。看到了,想到了,说是不生悲哀,若非伪君子,必是伪圣人         伪之集大成者也!
然而,大悲哀并不意味着大悲观。
我们生活着的这个星球上从无生命到有生命,不知经过亿万斯年;从有生命到有人类生命,又不知经过亿万斯年;从有人类生命至有人类生命中之一的我的生命,至有我这样的一个人,我怎能不自视为生命史上的一支无比辉煌灿烂的生之凯歌!试想,从给我以生命的原始人远祖算起,为了种族的生存、发展,世世代代,经历了多少艰险!多少危难!多少多少回的饥馑冻馁!多少多少回的病魔追寻!多少多少回的刑戮相加,多少多少回的水火交侵!多少多少回的置之死地而复生!我怎可不惜之,敬之,珍之,爱之,而随便虚抛浪掷我难得享有的一生!又怎可不惜之,敬之,珍之,爱之,而随便虚抛浪掷我难得享有的一死!我的生命,我的理智,我的良心,决不会容忍的。生不免一死,死而不能复生,这法则本身,既给生死之际以大悲哀,又充分显示了生与死的崇高和伟大,一个人要敢于拥抱生,更敢于正视死!
李白的令人敬佩之处,在于他不自欺欺人,不伪善伪圣。他敢于正视并敢于说出无论人生和宇宙都有悲剧的结尾在那儿恭候着,却不自陷于虚无和悲观,反而创造出他那风流潇洒、光彩流丽、独具一格的生活方式,游戏天子,嘲弄权贵,不为利缰,不为名累。好山水,“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好饮酒,“但教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赋诗,“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他好像活得比谁都快活!比谁都天真烂漫!对!看破红尘,看到了人生和宇宙终端的那个黑洞,但,并不跌进去,而是回过头来,重新走进红尘,有滋有味地有板有眼地好好过活。活着的时候,嘴边衔着一丝会心的微笑;死去的时候,眼角涌一颗晶亮的泪珠。这样的人,不论在古代、在当代,我不信他不热爱公众,不热爱人类和未来!
前些时曾写过一首小诗,好像与这篇短文所说的有点相通的东西,且抄在这里,随人怎样理解吧           
风景入目最佳处,
不在此岸,
不在彼岸。
向前走,
走过桥去,
再回头,
回到桥中间。
1.“石破天惊”在文中是什么意思?作者为什么说李白的这两句诗是“石破天惊的诗句”?
答:                                                                                            
2.“大悲哀”与“大悲观”有什么不同?作者认为正确的人生态度应该是怎样的?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答:                                                                      
3.文中画线句子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这样表达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答:                                                                                          
4.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结尾小诗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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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乡村的纪念碑
刘贤冰
①很久没有回家乡了。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想必是,在田野里耍大的孩子,即使在城里呆得再久,部份散漫的野性也难以去除吧。这些年,想念村庄,已然成了一项必修的功课,或者是一种间歇性痛灶,而且,其频率随年岁的增长而增长。
②这种想念,实在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想念一个人,是可以有所凭借的,所谓睹物思人,至少给思念留了个出口;而且,还有现代通讯工具帮忙。可是,在喧嚣的城市里想念村庄,就如笼中之鸟想念山林般,找不到一草一木一石的依据,所有的想像,都会被金属丝无情地阻隔,只剩下烦躁的心绪。我可以给家乡的亲人通电话,可是,村庄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一部完整的童年历史。我的思念,又怎能通过一根电话线真正抵达村庄的内心呢?
③坐在公共汽车上,各种建筑物扑面而来,马路两旁的景物快速移开。我知道,它们是不会彻底地给我的目光让路的;我不会天真地以为,那些物体移开之后,我会看到我所熟悉的田野和牛羊,还有从屋瓦缝隙里钻出的炊烟。
④我了解,城市在不停地讨好我。它永无休止地制造着陌生的事物,不断地变幻着色彩,让各种车辆像池塘里的鱼一样游动……这样看起来它是多么鲜活,多么富于动感。它所有的企图,就是让我忘掉村庄。可是,城市的表演,并不符合我的性情,它不断离间着我和村庄的关系,这只能增加我对村庄更加深切的思念。
⑤每天,我在城市里坐车,在城市里漫步,看城市上空偶尔飞过的小鸟,打量城市马路旁的树木花草,试图寻找关于村庄的蛛丝马迹。因为我始终不肯相信,城市会将村庄彻底地掩埋,将村庄彻底地阻断……
⑥忽然有一天,当我的目光无意中停在一块站牌上时,一下子惊呆了。我坚信,我找到了村庄!确切地说,我发现了村庄的名字。那块很不起眼的公共汽车站牌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村庄的名字:上钱村,下钱村,吴家湾,马家庄……虽然不是我的家乡,但它们作为村庄,也意味着一群乡人的远徒……我突然感到,那块站牌,不就是消逝了的村庄的纪念碑吗?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
⑦又岂止是那块小小的站牌上写着村庄的名字,每一块站牌,每一条马路,甚至每一个街巷,到处都是村庄的名字,人们每天都在念叨着村庄的名字……村庄消失了,村庄的名字顽强地生存下来了。或者说,当村庄消失的时候,它把名字传给了城市。如此说来,城市不过是一个谎言。它生长在乡村的土地上,沿袭着村庄的名字,延续了乡村的生命,但它却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
⑧当我回到家,急切地打开城市地图时,惊讶地发现,我们整座城市,我们引以为豪的繁华都市,它实际是由一个个小村庄连接而成的。地图上,那些村庄的名字,星罗棋布,赫然在目;那些名字,灵动鲜活,栩栩如生,即使历经千年,也不可能被钢筋混凝土彻底掩埋。
⑨而我们所谓的城市,看起来则更像一座硕大无比的纪念碑,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无时无刻不在祭奠着被它掩埋在地下的村庄。                                                  (有改动)
16.文章开头说“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4分)
17.阅读①~④段回答:(6分)
(1)作者写自己对村庄的思念,为什么在文章第②段写“想念一个人”?
(2)为什么在第④段写城市的鲜活,富于动感?
18.作者写道,城市“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联系全文看,为什么说城市背叛了乡村,制造着谎言?(6分)
19.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
A.这篇抒情散文感情浓郁,脉络分明,以对乡村的眷恋深情将文章逐层推进,使文章布 局严谨而又自然。
B.本文的标题形象、凝练,意味深长,引人思考。城市,像一座纪念碑,默默地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纪念着逝去的人们,尤其是那些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乡村人。
C.作者在第一段中,连用比喻,把家乡村庄比作“一剂良药”“一项必修的功课”一种间歇性病灶“,把抽象的思乡之情描绘得生动形象。
D.“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作者巧妙地插入广播的播报,结合自身感受,恰到好处地表达了顿悟时产生的神圣庄严的感觉。
E.在作者心中,村庄是一种象征,是精神的寄托,是心灵的归宿,是一个难舍的人生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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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子夜昙花
张 错
恩师过世。其子邀我去拿些物品,留作永久的纪念。于是,我去他家搬回一株昙花。
也许是对老师的感情难以割舍吧,总觉得世间万物,包括花魂鸟魄,冥冥中可以沉默交流。人离开了,见不到了,但他在我心中,于是便存在。
昙花搬回来,静静紧靠屋檐下数月。自春入夏,人花无语,岁月无声,只有偶然翠绿,显示出它对环境的适应语言。新叶缓慢自旧叶中长出,黑斑渐褪,花树重新有着雍容气度,一如恩师的寡言性格,在低调行事风格中,始终带着浓郁而清晰的自信。我对花树没有期待,它存在,我已心满意足。
就在寻常一天,竟意外发觉昙花已垂首含苞了。
何等蓦然而来的惊喜!不是花开花落,而是花的讯息。像久别的人,传来心花怒放的约会,直教人朝夕亟待。
久闻昙花只开一夕,是最初一夜,也是最后一夜,充满生命奋发与无常的哲理,便决心迎接它来临的启迪。
那几乎是即时降临,一旦发觉满蕾的翌夜,便有如忍俊不禁的笑容,迫不及待地绽开。黑暗夜晚,洁白花朵,如冬天雪夜,没有月光,星星地暗淡。它的来临使人震,也使人惊惶。有一种漫步而来年绰约,以缓慢节奏,进入生命最灿烂点,也是最颓废点,没有一线保留,像爱与死!
犹如一张昂首的脸,花容就是一世青春。然而此花与众不同,它的才情志业极端隐秘,因而选择了寂静无人之夜,不屑在白日与红尘争艳。
它的步伐和黑夜一致。因而看花人必须有一颗聆听的心,才会听得到夜,及花开的声音。
它极端美丽。尤其在孤独时,要在众芳国里遗世独居,又是何等勇毅果决。花开之夕,遂自有清雅幽香。香随夜转浓,弥漫四周,有如昭告天下:在这一夜,全世界只有一种花香,为一个人。为了此夜,必须是另一朵花,另一种香。永远没有重复,像一段情,或一个名字。
它的性格极其刚烈。它幽雅绝俗,不只有意逃避四周繁华,甚至鄙弃热闹,喜欢冷清。
它一夜尽情绽开无悔。花期虽短,绽放姿态却极为狂放,有一种壮士舍身之悲壮。但每年花季有如转世,无悔依然。
我随即发觉,即使在短暂漆黑夜里,它的笑容已渐难以为继,并带着英雄疲惫。本来雪白如银的花瓣,光芒四溅,几可灼伤人目,而后却慢慢苍白如纸,只隐约露出些许其原来风骨神韵。这一张脸,我想我最熟悉,最会为之伤心垂泪。那不只是物伤其类,更是命运中许多注定的无法回转与挽留。
生命的确如此!许多灿烂时光,有如昙花一现。花开刹那,如幻如梦,花不知自己在盛开,梦中人更不觉自己在幻梦。唯有梦醒花凋,方悉前尘过往。我知道今夜花会尽情怒放,正如黎明一定会来临。
辞世恩师如此幻过,今日我也如此梦过,将来我的学生还会如此幻梦下去,最终我们便会一一走入夜里。留下一生的记录,其实不过是花与夜的争辉。
小题1:在“久闻昙花只开一夕,是最初一夜,也是最后一夜,充满生命奋发与无常的哲理”一句中,“奋发”与“无常”各指什么?这样写有什么用处?(4分)
答:      
小题2:根据你的体会,分析“香随夜转浓,弥漫四周,有如昭告天下:在这一夜,全世界只有一种花香,为一个人”这句话的含义?(6分)
答:            
小题3:文中赞美了昙花的精神品质,请分条概括。(6分)
答:
小题4:本文标题为了“子夜昙花”,有什么含义和作用?(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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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令人期待的纳米机器人
对外科医生的地位提出挑战的是一种全新意义的机器人,它就是纳米机器人。
组卡斯尔大学纳米技术中心主任肯·斯诺登教授介绍说:“纳米技术是一种崭新的技术,它在百万分之一毫米的空间内,研究电子、原子和分子运动的规律以及机械运动的特性。”
组卡斯尔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中心,科学家们殚精竭虑,希望发明纳米外科手术机器人,这种机器人的操作精度极高,甚至可以在单个细胞上做手术。这种机器人的特性与众不同,它不用手术刀,不用开刀,不用像一般的机器人那样用一些植入物置换掉病人身体中的一些东西,他们试图开发的这种装置可以寻找、鉴别并消灭细胞和有机体的缺陷,这种装置完成的工作只能由非侵入性外科手术来完成。这些纳米机器人可能是人工结构和生物结构制成的。
人们希望,这种机器人可以从细菌中获取自然界自己的发动机,从而解决推动力的问题。比如E型大肠菌有一个鞭子型的尾巴,跟机械轴承非常相似,这个尾巴使E型大肠菌可以在人体中游动。斯诺登想,可以把细菌里的这种动力提取出来作为纳米机器人的推动力。纳米机器人的“眼睛”和“耳朵”也将来自生物系统。
纳米技术将带来一场革命,彻底改变目前外科手术的意义。将来,外科手术不会出现手术刀,那时的手术工具是机器人,这些机器人只有原子或分子那么大,今后,膝关节置换手术也许会成为历史,纳米机器人将进入有病变的关节,帮助身体长出健康的关节。
100年前,外科医生为了医治腿病,不得不截掉病人的整条腿。今天,有了超级机器人和自动机械装置的帮助,医生们可以通过一个小洞完成创口非常小的手术。将来,外科手术的创口只有针尖那么大,手术时,只需要把微型机器人注射到病人的身体。那时,手术的精确度和有效性是今天的医生做梦都想不到的。这就是最先进的外科手术理念。
小题1:根据文意,下列对试图开发的纳米外科手术机器人特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这种机器人可以在单个细胞上做手术,操作精度高。
B.这种机器人不用开刀,就可以直接置入一些植入物。
C.这种机器人可以寻找、鉴别并消灭有缺陷的细胞和有机体。
D.这种机器人可能是人工制成或生物制成。
小题2:以下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科学家斯诺登想,试图开发的纳米机器人可以利用如E型大肠菌一类的物质作为推动力。
B.为了解决纳米机器人的推动力问题,科学家想从生物细菌中提取出一种动力。
C.纳米机器人的“眼睛”和“耳朵”也可以用从细菌中提取动力的方法从生物系统中获得。
D.在先进程度上,纳米机器人手术的精度和有效性远远优于传统的外科手术,因此,外科医生这个职业将不复存在。
小题3:文章说,纳米技术有可能给外科手术带来“革命”,对此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将来,外科手术将不再使用手术刀,取而代之是如原子和分子般大小的机器人。
B.纳米机器人可以进入人体有病变的组织,帮助身体长出健康的组织。
C.使用外科手术机器人进行外科手术的创口非常小,可以减轻接受手术者的痛苦。
D.今后进行外科手术,医生们只需要把微型机器人注射到病人的身体,再由它完成所有的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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