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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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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阿庆
丰子恺
  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一个人口不满一万的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出街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接,推一步走一步,真是一个商贾辐辏的市场。我家住在后河,是农民出入的大道之一。多数农民都是乘航船来的,只有卖柴的人,不便乘船,挑着一担柴步行入市。
  卖柴,要称斤两,要找买主。农民自己不带秤,又不熟悉哪家要买柴。于是必须有一个“柴主人”。他肩上扛着一支大秤,给每担柴称好分量,然后介绍他去卖给哪一家。柴主人熟悉情况,知道哪家要硬柴,哪家要软柴,分配各得其所。卖得的钱,农民九五扣到手,其余百分之五是柴主人的佣钱。农民情愿九五扣到手,因为方便得多,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入市去买物或喝酒了。
  我家一带的柴主人,名叫阿庆。此人姓什么,一向不传,人都叫他阿庆。阿庆是一个独身汉,住在大井头的一间小屋里,上午忙着称柴,所得佣钱,足够一人衣食,下午空下来,就拉胡琴。他不喝酒,不吸烟,唯一的嗜好是拉胡琴。他拉胡琴手法纯熟,各种京戏他都会拉。当时留声机还不普遍流行,就有一种人背一架有喇叭的留声机来卖唱,听一出戏,收几个钱。商店里的人下午空闲,出几个钱买些精神享乐,都不吝惜。这是不能独享的,许多人旁听,在出钱的人并无损失。阿庆便是旁听者之一。但他的旁听,不仅是享乐,竟是学习。他听了几遍之后,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足见他在音乐方面,天赋独厚。
  夏天晚上,许多人坐在河沿上乘凉。皓月当空,万籁无声。阿庆就在此时大显身手。琴声宛转悠扬,引人入胜。浔阳江头的琵琶,恐怕不及阿庆的胡琴。因为琵琶是弹弦乐器,胡琴是摩擦弦乐器。摩擦弦乐器接近于肉声,容易动人。钢琴不及小提琴好听,就是为此。中国的胡琴,构造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但阿庆演奏起来,效果不亚于小提琴,这完全是心灵手巧之故。有一个青年羡慕阿庆的演奏,请他教授。阿庆只能把内外两弦上的字眼——上尺凡六五乙仕一教给他。此人按字眼拉奏乐曲,生硬乖异,不成腔调。他怪怨胡琴不好,拿阿庆的胡琴来拉奏,依旧不成腔调,只得废然而罢。记得西洋音乐史上有一段插话: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小提琴家,在一只皮鞋底上装四根弦线,照样会奏出美妙的音乐。阿庆的胡琴并非特制,他的心手是特制的。
  笔者日:阿庆孑然一身,无家庭之乐。他的生活乐趣完全寄托在胡琴上。可见音乐感人之深,又可见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原载1983年2月9日《文汇报》,有删减)
【注】①丰子恺(1898-1975),浙江桐乡人,漫画家、作家。②上尺工凡六五乙仕:中国传统记谱方法“工尺谱”的记音符号。
作者用哪几件事来表现阿庆的音乐天赋?请简要分析。
答:                                  
答案
①阿庆旁听留声机,听几遍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表明他的音乐悟性高于其他听众。
②夏天晚上,阿庆在河沿为众人演奏,大显身手,很受欢迎,体现他的演奏技艺高。
③用一青年学胡琴与阿庆拉胡琴对比,突出阿庆心灵手巧,独具音乐天赋。(如有其他分析,言之成理亦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阿庆丰子恺①  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一个人口不满一万的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出街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荒漠一夜
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劲敌
  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昨天下午为了拍摄沙漠上的绿洲,他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的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景致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唯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浑身抽搐,脊梁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听到野狼嚎叫一声,发现它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下来,机警地准备应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像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候,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一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后仅剩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时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喝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地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水边,枯瘦的四肢一动不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这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中画线的句子作具体说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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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罗永才被第一声鸡叫惊醒,外面的世界里像是有了点扰动。春夜总是这样,惊乍乍的,其实完全不成一回事的。但罗永才还是下了床,开门出去看看,听听。  
  ②就在去年这个时节,他去山王庄给亡妻洗碑。那里有个叫王麻子的石匠,洗碑的手艺很好。  
  ③那时季候比现在略早些,自然界已走在春气里了,艳阳高照。路两边的一些大树,都拔地而起,枝干粗壮,有一种强悍奔放的气势,个个踞守一方。罗永才左右看着,一路往山村那里去。王麻子的家靠在庄头边上,一个破院框子,里头乱放着各种大小石料。罗永才兀自进了那个院子,见那正房的两扇门紧锁着,打门缝往里头瞅瞅,半星光亮都没有。他白跑了一趟,却也不觉着损失什么。  
  ④第二日他再去,春阳更暖,鸟雀啾啾。老远就听见当当的,是不急不慢的打石头声,脚下也就到了。王麻子家破院框子里,盘腿坐了一个人,五十来岁,相貌打扮都很是不起眼。那人坐在院里洗碑,碑形已经看出来了,下方上圆。他洗的时候,左手是錾子。右手是锤,也不急,也不躁;也不热,也不冷;也不快,也不慢,一锤一锤,如泣如诉。罗永才看得呆了,心里只是有一种感觉:春阳日暖,万象更新,雀鸟苏醒、飞翔、游戏、呜叫、盘绕,像是一刻都止不住。人在此时此刻能想些什么,该想些什么,各人都不一样,各人也都是只按着自个的路子走的。惟这破院里的这一个麻脸匠人,像是不知,也像是不觉,木呆呆地坐在亘古的石头旁边,一锤一錾。洗了几十年,也还是不急不躁,不去赶那些过场,凑那些热闹,真叫人觉得不容易!  
  ⑤罗永才呆望许久,才进了院子。那匠人手并不停,只抬起脸:“你找俺?”罗永才递了一根烟过去,半蹲下,低着腔说:“想麻烦王师傅,给洗块碑。”匠人道:“洗块什么样的?”“要两米的,青白石的料子。什么时候能成?”“打今儿个算,要十日。”罗永才交了押金,匠人接了,放在地上,随手拾块碎石压住,打单褂兜里掏出个纸片递给他。那纸片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红指头印子。罗永才写下要刻的字递过去,匠人接了,一字一顿念了一遍,然后折叠成一个小块,装进兜里,讲:“十日后你来拉呗。”就不再理罗永才,低下头,又一锤一锤,洗手下的那块石碑去了。  
  ⑥罗永才第三回去山王,才五六天,他有些不放心。那又是个好天,响响晴。他一直往匠人家里去,进了院子,果然又见那匠人在石料边,坐成一团修行,木了样的,只一锤一锤洗那石碑。匠人望见他进来,也不惊,也不乍,手里也不停,只是讲:“时候还没到呢。”顿了一下,又讲:“来找俺的,都是那样个心绪。不如你就上山上转转,心里就好受了。”罗永才低头看碑,已经洗出个大概,清白厚实,幽深远澈,便敬了匠人一根烟,闲坐片刻,起身往山上去了。  
  ⑦那山也正在春时里,半山的松树,半山的草坡,半山的闲石。春阳暖融融的,温意无尽,枯草里已冒出青青的芽子。那些芽子望去甚有张力,生命的趣味浓厚,又鲜活不尽。罗永才一身的感念,不知怎样作想。再往前走时,山有些陡,树影浓郁起来,就有了些寒意。这时从山上下来一个山民,瘦精精的,挑着两大捆紫红色的短针山草,山草捆上还搭了两件破旧衣物,一把竹柄的竹耙子。他看见罗永才,就立住脚,和他讲起话来。罗永才猜他只有五十来岁,他说已经七十七了,家里只剩下老两口,老伴瞎了,不能再做什么,现时就靠他挑草换些油盐钱。那担草也有七八十斤,担着得走几架山头,罗永才不免感叹几声。老人又说自己身体有些不如往年了,明年那地便得撂荒了。他说话的时候,也不放下担子,只把担子在两肩上换来换去。他和罗永才讲了一气,才分手下山。罗永才再往山上走,一口气上了山顶。山顶有片旧庙剩的墙框子,四面不见人。他默然站了一会儿,才起步往山下去。到了山下,就又感觉到了春阳的暖意,身上也轻松多了。  
  ⑧几天以后,他叫了辆三轮车,进山驮走了石碑。在清明的前两天,他把青白石碑在亡妻的坟前栽了。  
  ⑨春夜里的一点扰动很快就消失了。附近哪里的鸡叫过一阵子,又都不叫了。天气很晴朗,空气却有凉意。罗永才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看看天上的星星,转过身,慢慢回屋里去了。(原作发表于《芒种》,作者许辉,有删改)
【注】①洗碑:刻碑。
请对上面小说画线处景物描写的特点和作用作简要分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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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瞎子
莫泊桑
  看见初升的太阳便觉得衷心喜悦,这种喜悦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降到大地来的这片光明会如此这般使我们感到幸福?天空蔚蓝,田野碧绿,房舍雪白;我们喜洋洋的眼睛畅饮着这些鲜艳的色彩,把它们化成我们心中的快乐。于是我们一心只想跳舞、奔跑、歌唱,在思想上感到轻松愉快。
  门洞底下的那些瞎子处在永恒的黑暗之中,早已漠然无动于衷,在这个新的欢乐气氛中,也仍旧是安安静静地待着。只是时时刻刻吆喝身边的狗,叫它们安静,不明白为什么它们老想蹦蹦跳跳。
  这样的人我曾经见过一个,他过着难以想象的最残酷的苦难生活。
  他是一个乡下人,父亲是诺曼底的一个农庄主人。父母在世的时候,总算还有人照看他,他感觉苦痛的只是他那可怕的残疾。可是两老一去世,残酷的生活就开始了。有一个姐姐收留了他,然而农庄里的人待他却像待一个白吃饭的穷鬼,每顿饭都要怪他吃得太多,叫他懒虫、饭桶。尽管他的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可是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给他的也就是刚刚够而不至于饿死的那么一点。
  几年里情况就是这样。不过他什么事也不能做,再加上老是冷冰冰的不声不响,最后惹恼了他的亲戚们,于是他成了受气包,成了一种供人虐待折磨的小丑,一种牺牲品,专供周围那些粗胚子发泄他们的兽性,惨无人道地取乐。
  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为了叫他吃了东西付出代价,他的吃饭时间变成了邻居们散心、他受罪的时刻。
  他的姐夫因为总这样养着他,心里有气就动手打他,不停地抽他的嘴巴,看见他躲躲闪闪或是举手还击时的那种瞎费气力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从此又有了新的玩法,就是打耳光。那些长工、短工、女仆高兴起来就给他一巴掌,打得他眼皮直眨巴。他不知道往哪儿躲,只好不停地伸着胳膊阻挡别人的攻击。
  最后他被逼着去要饭。赶集的日子他被带到大道边上,一听见有脚步声或是车轮声,就伸着帽子结结巴巴地叫喊:“求求您,行个好吧。”
  可是乡下人是不喜欢乱花钱的,一连几个星期,他一个铜子也带不回来。
  有一年冬天,地面盖满了雪,天冷得出奇。可是他的姐夫一大早就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一整天都把他撂在那里。到了晚上,他的姐夫当着那些雇工的面说自己没有找着他。随后他又说:“用不着担心,一定是有人因为他冷把他带走了。丢不了。明天早上他一定会回来喝汤的。”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他的亲戚们在一个星期里假装着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到处找他。他们甚至还哭了几声。
  那一年冬天十分冷,很迟才解冻。一个星期日,农民们土教堂做弥撒,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像一阵黑乎乎的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一会儿飞走,一会儿又飞回来。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这些乌鸦还在那里,它们像一片乌云似的浮在天空,简直可以说四面八方的乌鸦都聚集在这里了。它们常常落到亮闪闪的雪地上,在上面铺下一片怪里怪气的黑点子。顽固地搜寻着。
  一个小伙子跑去看看它们究竟在干什么,这才发现了瞎子的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被吃掉了一半。他那双无光的眼睛已经不见了,让乌鸦啄走了。
  现在我遇到有太阳的日子感到舒畅快乐的时候,就不禁要想到这个可怜虫,心里泛起一种凄凉的回忆和莫名其妙的悲哀,是啊,他在世上是这样命苦,以至于见过他的人听说他惨死,反倒感到一阵轻松。
1.文章的第一段能删去吗?为什么?
答:                                                                               ___
2.小说运用近似夸张的手法描写乌鸦,“像一阵黑乎乎的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像一片乌云似的浮在天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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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魔盒
[英]大卫·洛契弗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我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一…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一一一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得出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殷勤献上的热茶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一一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着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儿一一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是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一一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恺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一一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大仍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儿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一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问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舍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纸盒,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伦敦城。灯火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永远随身带着一点老家的气息,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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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病人
  ①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②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③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④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儿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就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⑤下一趟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只有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说:“这人真多事。”
  ⑥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⑦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⑧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⑨“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⑩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小说为了塑造“她”这个鲜明形象,凸现主旨,在电梯中重点描写了哪几个场景?请加以概括并分析其中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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