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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20分)
杰克·伦敦的悲剧
蜀 生
①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可是两个人的结局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卜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十一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十四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十四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十八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考克西等在华盛顿以“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二十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二十三岁(1899年)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二十四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时年三十一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1909年),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可是在1916年1月,他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
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
(选自《人物》,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3分)   (   )(   )
A.杰克伦敦的作品的成功离不开他丰富而又深刻的生活阅历,哪些艰辛的岁月和难忘的苦难在折磨杰克的同时,也为他带来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B.艰难困苦的生活并没有消磨掉杰克伦敦的意志,他一直坚持读书和学习,但他发现知识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退学和姐夫一起淘金。。
C.杰克·伦敦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作家,他少年和青年时曾历经磨难,顽强拼搏,以求走出贫穷的处境,成年后受到极端个人主义和“超人”哲学,使其精神世界充满矛盾,最后自***。
D.杰克·伦敦从小生活贫苦,这为他成年后为金钱写作埋下了种子,所以他的退化和堕落是有必然性的。
E. 从杰克伦敦成名后表现来看,他早期的为劳苦大众和社会底层呼吁的文章都是为赢得世人关注和认可的“虚伪之作”,后期的作品暴露了他真实的本性。
小题2:阅读文章①段画线语句,分析其作用。(4分)
小题3:请概述杰克伦敦奋斗取得的成就和蜕变、堕落的事实。(6分)
小题4:杰克·伦敦可以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人物,他既代表过积极向上的生命,也扮演了消沉、低迷的形象。读了他的故事,一定会有很多感触。请你从“理想”、“ 磨难”、“金钱” 中选取一词,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7分)
答案

小题1:AC
小题1:①总起全文,简要说明了杰克·伦敦的身份、地位和人生的结局;
②画线语句将他与马克·吐温并提,采用对比手法,以马克·吐温的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与杰克·伦敦的四十岁壮年吸毒自***于豪华大牧场形成鲜明反差,呼应了标题中的“悲剧”这一题眼;
③开篇即道出传主生命的悲惨结局,设置悬念,可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小题1:成就方面:
①杰克·伦敦没有丧失奋斗的信念,不断地读书,学习,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考取了加州大学;
②面对困厄的生活,杰克·伦敦奋斗不止,萌发了写作的想法,在23岁时发表了第一篇小说《给猎人》,24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
③他利用时间博览群书,马克思、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他都通读。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
④31岁时写下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⑤1909年出版代表作《马丁·伊登》。
蜕变和堕落的事实:
①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
②他在成名之后,公开声明其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追求豪华奢侈的生活。
③斥巨资“斯纳克”游船和“娘居”的别墅;
④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
⑤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每个方面答出三点即可得全分)
小题1:①选取一个词语。(选取词语得1分)
②要结合杰克·伦敦的具体情况,表明你对杰克·伦敦行为的思考。()
③举出身边的事例:正面的如海伦·凯勒,张海迪,保尔·柯察金等。反面的如球星加斯科因,马纳多纳,历史人物项羽、夫差等。谈出自己真实独特的感受。
解析

小题1:B. 杰克·伦敦生活贫苦坎坷,但他并没有放弃学习,并且考上了大学,后来因为经济拮据被迫退学,采取淘金。并非主动弃学。D. 杰克·伦敦从小生活贫苦,与他后来为金钱而写作有一定的关系,但更主要的是他收到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而且他的退化和堕落也并没有必然性。E. “虚伪之作”属于无中生有,杰克·伦敦早起的创作是他自己真实的情感和认识的表达,之所以后期的作品会出现巨大的变化是因为他受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向金钱低头。答对一项得1分,两个得3分
小题1:回答文章①段画线语句的作用,可以从内容和结构两个角度答题,结构上:总起全文,设置悬念,可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内容上:简要说明了杰克·伦敦的身份、地位和人生的结局。
小题1:本题考查“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考点,能力层次为C,侧重“分析综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理解作者在文中所表明的观点、态度,能进行正确的分析、归纳。此题分为三个方面:取得的成就和蜕变、堕落的事实。
小题1:可以从正面或者是反面谈,也可以将两个方面结合综合评价。具体得3分,事例1分,自我启发感受2分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20分)杰克·伦敦的悲剧蜀 生①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武夷归来话柳永
陈志泽
①柳永的词艺术成就极高,据说少年时代就在家乡有“一枝笔”的美誉。后来,他为歌妓乐工写歌词,其广泛传唱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程度。柳永的家乡在福建崇安县(即现在的武夷山市),作为福建人,多年来我总想前往寻访一番。盛夏里到武夷山,便直奔不远的上梅乡茶景村而去。
②茶景村的鹅子峰苍翠、俊美。这里就是柳永的故里。远眺鹅子峰,我们霎时感受到这里山水的灵气。柳永的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在它的遗址之上,现在建起的一座神庙和柳永毫不相干。像是为了消除我们的疑惑。村民把柳永故居残存的地基指给我们看。柳氏故居遗址左侧有两株罗汉松挺立,这种很难长大也很难衰亡的独特树种,成了柳永和柳永故居的见证和注释。据说柳氏故居前方原竖有石碑,现在还能找到断裂了的一块,可惜字迹看不清了,岁月把石头磨平了。那些记载的文字早已消融在霜晨雨夕里了。……我们就这么冒着骄阳在茶景村,在山巅、在村道、在水旁找着柳永当年的踪迹。这个风水极佳的村落,到处是一片碧绿青翠。近旁是武夷山水,地脉紧紧相连。这里活脱脱是一处得天独厚的世外桃源。柳永就在这里汲取家乡的乳水长大,柳永的才华就在这里孕育。在这块土地灵气的熏陶下,柳永的脚步渐渐变得矫健、变得潇洒、变得风流,直到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③就因为他在《鹤冲天》一词中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句,宋仁宗御批:“此人风前月下,好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且填词去!”将他削落进士之榜。填词去就填词去,他倒痛痛快快的从此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浪迹在江湖市井和歌楼舞馆,专力作词。50多岁时,他改了一个名字考中进士,但仍因作词得罪了皇帝,被弃之不用。柳永一生遭受许多困厄,74岁时死在异乡。但柳永得到了处在社会底层的歌妓们发自心灵的热爱,这是很可以欣慰的。歌妓界有首歌谣:“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柳永病逝,穷到无钱安葬,还是歌妓们集资,为他置办上好的棺木安葬。柳永在歌妓们的一片哭声中葬到江苏镇江的北固山上,她们在寒风中绕着柳永的新坟,低着头,洒着泪水,一回又一回缓步而行,不忍离去……有诗为证:“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
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是情种柳永;“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是孤独、迷茫的柳永;“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这是不断的寻找美、享受美的飘逸的柳永;“不忍登高临远,归思难收”,这是天涯沦落人柳永;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这是满怀愁绪的丹青手柳永……柳永成了许多文人雅士心目中的“自我”,尊重柳永者,大有人在。一代伟人***也垂青柳永,经他圈点的柳词就达50多首,还有他书写的柳词《望海潮》的狂草墨宝……当然,柳永是有缺陷的,柳永也难免有粉饰太平、淫词艳语之作,但这正是真实的柳永,并不影响他的耸然独立。我想应该感谢不让他当官的宋仁宗,中国少了一个平庸甚或腐败的官吏,而多出一个旷世奇才!再就是要感谢贫困而又自由的平民生活。柳永怀揣一颗破碎的心,在人生的旅途上辗转、颠簸,四处飘游。他时而纵情于繁华闹市,时而滞留于古道荒原;时而混迹于风尘女子之中,同下层市民耳鬓厮磨,时而金樽檀板,在及时行乐中尽情挥洒艺术创造之美……艰难而丰富的生活体验是柳永的才华得以萌发和生长的肥沃的土壤。
⑤是的,柳永在人世间没留下多少踪迹,甚至连他的生卒之年也不甚了了。但柳永却是崛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永不消逝的一座高峰,是映在人们视野里的一道奇异的风景!
小题1:柳永之所以能驰名北宋词坛,成为一代旷世奇才,其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意加以概括。(4分)
小题2:第四段中摘引了柳永的大量词句,旨在说明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请说说你的理解。(4分)
小题4:文中不惜笔墨写了歌妓们对柳永的热爱与伤悼,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小山村
小山村,树绿水清,开门见山,山路弯弯,早有鸟儿啁啾,晚有山雾缭绕。虽然远离城市,缺乏城里的物质文明,可他们却也一代代地繁衍了下来。
  小山村是和谐的。小山村有一个杂货店,这就是城里的百货商场、超市;小山村有个肉摊,这就是城里的菜市场;小山村有一个小酒馆,这就是城里的饭店酒家;小山村有间小屋,小孩在这里认字,这就是城里的学校;小山村还有一个卫生室,这就是城里的医院。而我的故事,就是在这个卫生室里发生的。
医生的拿手技术是治疗各种疼痛,凡腰痛腿痛手脚痛及各种无名肿痛,经他治理,没有不好的,这是他祖上传下的绝技。到了医生手上,已传了四代。几代人都有着极好的口碑,为人解痛,不图不取,一家人始终住着那座低矮小瓦房。不过小瓦房也没什么不好,小村人也全都住这种小瓦房。
  当然,既是小山村独家医院,只凭一个单方是不行的,见天有几个这样的病人?多数是感冒发热伤风咳嗽,于是,医生也就附设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这样每天看病抓药的人就门庭若市了。
  不管怎样,医生总是有条不紊地工作,他在门口设个排队处,那排队方式竟也独特,每人一块瓦片,或正方形或长方形或不规则形,上面也用瓦片写着一个号。瓦片做笔,瓦片做纸,写出的号码倒也清晰可辨。每次进来一个人,只要你拿出瓦片,那号码是不会错的,依次顺序,不乱不弃。来的都是本村本乡,再急也得排队,除非别人主动让你,否则还真不好意思插队。
  这天来了辆小轿车,贼黑贼黑的,一直开到了卫生室门口。车里下来一个年轻人,再打开右边的门,扶出另外一个人。被扶的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头发都变白了。看他一手支着腰胯,一定是痛得不轻。医生正在给村人看病。门外集着一堆手拿瓦片的村人。来人自然没有瓦片。坐在最外边的黎三问,是来看病吗?
  是啊,不看病跑来干什么?
  是的,不看病来这儿干什么。说得平常,可村人都不大喜欢这种大大咧咧的样子。黎三随手递给他一块瓦片,他却不要,挤到前面,先是掏出烟,顺手抽出一支,塞到医生嘴上,随手打着火机递过去,不由你不抽。一口喷出来的白烟,使得整屋都香了起来。医生说,啥烟,这么香?
  香吗?那就留给你慢慢抽。那人将那包烟放到了桌上,告诉你,大中华,三块五一支。
  啊?那可不敢要哟。
  那算什么。我们路远,先帮个忙,让我们看吧。
医生稍显为难地看了看外边手持瓦片的村人。村人见来人也不多,就一个,也就默许了。
  大概一刻钟,看好了,那人将一张大票留在桌上,问,够了吗?
  要不了这么多,我找你。
  不用找了。说着便扶着男人往外走。那人走了,秩序又恢复了正常。
  过了几天,那人又来了。照样是不用瓦片,照样留下一包好烟,照样先看,照样是给了一张大钱。只是在走时,向医生要了这里的电话。
  好几天没见那人来了。这天有人跑来叫医生到大队部去接电话。医生停下了正在看的病人,出去了。好一会儿回来,跟村人说,真对不起,我有点事得到城里一趟,明天回来。说着收拾东西,匆匆出门。村人便只好将手里的瓦片放下。反正也没啥大病,明天就明天吧。
  到了第二天,医生真的回来了,还是那辆贼黑贼黑的小车送回来的。于是瓦片又派上了用场。又过了十来天,那辆贼黑贼黑的车又来了,是那个开车的单独来的。医生看看手拿瓦片的村人,虽然眼里掠过了一丝内疚,还是上了那车一溜烟地走了。从此,医生十天半月也不回来一次,回来也是匆匆地小住一夜,第二天又走了。村人也再不用瓦片了。
  半年之后,小山村里出现了一幢小洋楼,那是医生家的。
小洋楼面对小瓦房,鹤立鸡群,自成风景。只是村人每每路过,那眼睛总是斜视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与他的祖上一样,医生尽管身怀绝技,为村人治病,却不图不取。住着全村人一样的低矮小瓦房,他却觉得没什么不好。
B.医生用瓦片挂号排队的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号码清晰可辨,不会造成混乱,表现了医生的聪明睿智。
C.“贼黑贼黑”的小轿车、大中华烟、不要找补的大票,在小说中是城市物质文明的象征,是医生变化的原因之一。
D.村人对城里来看病的人破坏秩序的默许,对医生扔下病人进城看病的容忍,最后导致了山村没有了看病的医生,村人应当负主要责任。
E.小说通过一个医生的故事,以小见大,巧妙地将城市物质文明与山村淳朴和谐的风气的冲突呈现在读者面前,令人回味,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的开头两段对“小山村”的描写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医生形象有何特点?请概括并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中,医生最后选择离开山村,进城挣钱。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这位医生行为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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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元杂剧作者的特殊性,时常为论者所忽略。书会才人加工整理或者创作的杂剧,其作者究竟是哪些才人?数个作者合写的一本杂剧,何以有异同之辨?“正本”“次本”“旦本”“末本”的作者如何辨析?都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其实,元杂剧是“万人糕”,是多层宝塔,不管塔顶是谁耸立,都并非仅只今之所见署名的某一作者。杂剧的最初形态当是框架式的,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靠艺人口耳相传加以承续,后经书会才人参与整理加工或者创作,才渐有剧本流传。北宋时期,教坊就罗致才人编写杂剧。南渡之后,教坊废置,杂剧唯靠艺人传唱。端平年间,临安等地书会纷纷涌现,这本为书生聚读之所,显系民间书塾。其中书生,亦参与市民文艺活动,渐成民间艺人为主体的行会组织,才人也为勾栏瓦舍演出的杂剧、讲史、唱赚、诸宫调等通俗文艺撰写脚本,故有杂剧剧本得以流传。于是,下层文人和书会艺人也就成为杂剧作者的主体。
至元代科举的长期停滞,迫使不少文人学士投身书会。《录鬼簿》所记前辈才人和方今才人,《录鬼簿续编》所记70多位曲家,大半为书会才人。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成为中国戏曲史上第一座高峰的坚实基础。由此可知,元杂剧的作者有变化流动而并非固定为某一作者的特点。
再者,古代诗文,绝大多数出自作者一人之手,数人联句之诗仅是酬和之作中的特例。而元杂剧中,数人合作一剧者,并非罕见。鲍吉甫、汪勉之合写《曹娥泣江》、范冰壶、施君美、黄德润、沈珙之合编《鹔鹴裘》,都是有案可稽的。
如果说,这种数人合作一剧,主要反映出元代杂剧作者彼此协作的一面,那么,同一题材的杂剧,常有不同作家署名的多个剧本,则主要显示出元代作者又有相互竞争的一面。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次本”。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有的杂剧,还标有“旦本”或“末本”。“次本”与“二本”到底含义如何,至今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他们都有与“次”“二”相对应的其他本子存在。“末本”“旦本”也是如此,有“末本”就有“旦本”与之对应,有“旦本”同样有“末本”与之对应。这说明在杂剧创作中,相互合作、竞争、借鉴、模仿现象的并非罕见,决定了作者的特殊性,与诗文作者的单一性有所不同。
元杂剧不同于重在抒发作者个人感情的诗文,也有别于明清的“案头”之作,主要是作为“商品”用于演出的,不能不更多地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并据以不断在演出中加以修改,而要消解掉作者的独特个性。因此,剧本创作之时观众已经参与进去,成了“意图”作者。观众既是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也是创作是否成功的检校者。“票房价值”的制约作用,自杂剧产生之日起,就是“铁的规律”。
元杂剧剧本是书会人才与教坊或者露台子弟等艺人相结合的产物,元代文人进入勾栏瓦舍,并非像前代文人抱着“补充”或者“聊寄”的心态走向文坛,而是为生活所迫全身心地投入市井文化,以其文学修养提高了杂剧的文学水平,而艺人的舞台实践经济,使其剧本变为观众喜闻乐见的场上之作。
小题1:下列选项中关于“杂剧”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北宋时期,杂剧由教坊罗致才人编写,南渡后,杂剧唯靠艺人传唱。
B.南宋时,杂剧都是由逐渐形成的行会组织中的主体民间艺人创作的。
C.元杂剧与诗文不同,其演出具有商业性质,更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
D.与两宋杂剧不同,元杂剧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和创作是否成功的检校者是观众。
小题2:下列对于“元杂剧作者特殊性”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   )
A.元杂剧的作者大多为书会才人。
B.元杂剧的作者并非固定为某一人且有变化流动性。
C.元杂剧作者有合作也有竞争。
D.元杂剧作者抱着“补充”和“聊寄”心态进行创作。
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元杂剧最初形态为框架式,用以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其传播方式为“口耳相传”,后文人参与才有剧本流传。
B.元代科举长期停滞,使得文人学士投身书会,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坚实基础。
C.古代诗人因酬和出现数人联句仅是特例,而元杂剧数人合作一剧的现象并不少见。
D.元杂剧中“次本”情况亦非罕见。如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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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25分)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 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段,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画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E.汪曾祺为文,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
小题2:请你结合文意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6分)
小题3: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又与陶渊明和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6分)
小题4: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雅亦俗”,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并谈谈你对“俗”“雅”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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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最后的抄袭》,完成小题。
最后的抄袭
周衍辉
那是个酷热难当的日子。阵阵蝉鸣似沸腾的开水,钻进耳朵里,让人心烦意乱。开学已经一周了,由于原先的语文老师调走了,新老师一直没来,教室里闹哄哄的,两个男生甚至手拿扫帚在讲台前打闹起来。
这时,教室里突然多了一个人,一位穿一件洁白连衣裙的女孩,长发飘飘,微笑着,抱着讲义夹站在讲台上。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同学们好!”她面对着我们,微微一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白。从今天开始,由我来给大家上语文课,希望大家能喜欢我。”
那一刻,我呆呆地看着新来的语文老师,脸莫名地红了,心如撞鹿。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有一朵洁白的云彩,在眼前飘来飘去,上面写满了一个懵懂少年隐秘的心事,忽远又忽近,甜蜜又忧伤。
我喜欢上了语文课,不单是我,我发现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是这样。这种喜欢是因为白老师而引起的,但这种简单已足以改变一个人。语文课上,我不再开小差,全神贯注地盯着白老师,捕捉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
一次,白老师布置我们每人写一篇文章,参加全校的教师节征文比赛,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瞅着天棚,一句一句往外挤那些所谓的“诗”,写了有十几行,就再也挤不出一个字了。突然,我的目光在东墙上定住了,靠近天棚处有一张报纸,上面排列着一些分行的文字。我的心一动,跳上炕近前一看,不由得大喜过望——其中有一首诗居然就是写老师的,我忙找了张纸抄了下来。坐在桌前,迟钝的大脑细胞仿佛一下子被激活了,我以这首诗为蓝本,改头换面,一篇文采飞扬的作品诞生了。
征文交上去后,我一直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评选结果。两天后,我到办公室交作业,见白老师正在看那些征文。见到我,白老师招手叫我过去,她的手上拿着的正是我的那首诗。她微笑着,说:“这是你写的吧?”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跳加速,竟有些手足无措。“写得真好!”她顺口读出其中的几句,点着头,一副陶醉的模样。“看得出,你有写作的天赋,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会成为一名作家呢。”白老师认真地说。
我站在那儿,汗颜不已。天很热,从白老师的身上传来一股淡淡的清香,偷偷吸一口,沁人心脾。
白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第二年暑假她便调走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弹指一挥间,很多年过去了。前些日子同学聚会,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白老师也被请了回来。当我把签好了名字的作品集恭恭敬敬递到她的手上时,她眼睛一亮,随即欣慰地笑了:“这些年经常在报上读到你的文章,真的很为你自豪呢。”她接着说:“上学时,我就发现你写作不错,我记得有一次征文比赛,你得了全校第一名呢。”
我的脸红了,犹豫了一下,嗫嚅着说:“其实,那次比赛,我的那篇作品是抄袭的。”
周围的同学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白老师却面色平静,轻轻地笑了,看着我,说:“我早就知道那首诗不是你写的,但你做了加工,无论营造的意境,还是语言,都要比原作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您早就知道?”我惊讶地问。
“是的,”白老师粲然一笑,“因为那首诗就是我写的。”
在整个人生中,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抄袭。
小题1:小说开头部分描写了“酷热”的环境,中间部分也提到了“天很热”,试分析其作用。(4分)
小题2:白老师早就知道那次正文“我”交上去的诗歌不是“我”写的,但到同学聚会时才点破,作者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有哪些?(4分)
小题3:作者在小说结尾说“在整个人生中,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抄袭。”结合全文,探究这句话的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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