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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单选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下列各项中,对《子夜》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4分)
A.曾沧海看到吴荪甫发给他的急电很高兴,因为他想到自己无论如何是鼎鼎望族,想到自己的嫡亲外甥吴荪甫打急电是有要事和他相商。但当他明白电文是来报丧时,他那一股高兴就转为了满腔怒气。
B.在共产党领导下,全市进行了总罢工,工人十分团结。吴荪甫亲临工厂了解情况,当他出厂时,无数女工拥上前来,把吴荪甫的汽车包围得一动也不动。保镖老关把手枪拔出来,但女工们没有退却。后来在屠维岳的帮助下,汽车才从工厂后门开走。
C.冯云卿是有名的“长线放远鹞”的盘剥者,“高利贷网”布置得非常严密,农民若和他发生了债务关系,即使只有一块钱,结果总被冯云卿盘剥得倾家荡产。到齐卢战争那年,冯云卿已经拥有了二三千亩的田地。
D.吴荪甫策划向他二姐进言,“出奇兵”煽起杜竹斋的胆量,达到吴杜联手打倒赵伯韬的目的。他要求佩瑶在二姐面前说雷鸣吃了败仗,被活捉到天津。佩瑶明白吴荪甫的用意,心里无端一阵悲哀,她觉得吴荪甫太残酷了。

答案
D。
解析

试题分析:佩瑶不明白吴荪甫的用意,这时她没觉得吴荪甫太残酷,她悲哀的原因是因为仿佛看到了受伤伤被擒的雷参谋。
核心考点
试题【下列各项中,对《子夜》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4分)A.曾沧海看到吴荪甫发给他的急电很高兴,因为他想到自己无论如何是鼎鼎望族,想到自己的嫡亲外甥吴荪甫打急电是】;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简答题。(任选一题,100字左右)(5分)
(1)关羽拒绝与孙权联姻后发生了什么?请简述关羽拒绝联姻后的故事。
(2)《子夜》中有这样的描写:“酱紫色的一张方脸,浓眉毛,圆眼睛,脸上有许多小疱”“声音洪亮而清晰”“大概有四十岁了,身材魁梧,举止威严,一望即知是颐指气使惯了的‘大亨’”。这些人物描写指的是谁?《子夜》中充满了利益的明争暗斗,李玉亭所说的“吴荪甫扼住了朱吟秋的咽喉,赵伯韬又从后面抓住了吴荪甫的头发”具体指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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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分 析 题
安 勇
老师年纪不大,但是位好老师,不光盯着分数不放,还强调素质教育。他经常在课堂上开展讨论,猜谜语,讲笑话,出一些脑筋急转弯什么的。用老师自己的话说,这样做既活跃了课堂气氛,还能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老师在书上看到一道分析题,觉得很适合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就把题出给了同学们。分析题下面写着“答案见封底”,但老师自己也没看答案。他也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发散思维,暗中和同学们比一比,老师还是有些童心的。另外,不看答案,游戏做着会更有意思些。
分析题是这样的:大雨天,一个走在路上的男人,看见前面有一个女人没带雨具,怀里抱着孩子,胳膊上挎着包,就主动把自己的雨伞借给女人,接过孩子抱在怀里。请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先站起来的是班里的调皮鬼,他成绩不错,但经常搞一些恶作剧。他不直接回答,反问老师:“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老师愣了愣,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含糊其辞地说:“你就当她漂亮吧!” “因为那个女人长得漂亮,那个男人早就看上了她,却一直找不到机会,所以故意用这个办法套近乎。”
教室里一阵大笑。
数学科代表站起来说:“因为这是那个男人的职业,他借伞、帮女人抱孩子都要收费。前几天下大雨,铁路桥下一片汪洋,就有一个男人靠来回背人挣钱。一次收十块,不讲价。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天天下那样的雨,他很快就能成为万元户。”
老师点点头:“同学们回答得都不错,还有没有其他的答案?”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同学站起来,有些得意地说:“你们可能都忽略了女人胳膊上挎着的那个包,我想,那个男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为了取得女人的信任后抢东西。”
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怯生生地说:“老师,那个男人会不会是搞推销的?”老师疑惑不解,用眼神鼓励她说下去。女生接着说:“那个男人是卖伞的,女人用了他的伞,就不得不买了。”
老师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再站起来,笑笑说:“我也有一个答案,那个男人之所以这么做,因为他是那个女人的丈夫。你们想想有没有道理?”
同学们哄堂大笑,纷纷说老师的答案最巧妙。但也有几个同学不服气,要求老师公布书上的答案。老师不想公布答案,同学们回答得都很踊跃,锻炼思维能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类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正确答案。
这时候,老校长走进了教室,他是被教室里的讨论声引来的。校长先对同学们说:“大家的发言都很好。”然后又对老师说:“不妨公布一下答案,我也想听听书上是怎么说的。”老师找到答案,大声地念道:“不为什么,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叫雷锋。他不仅把伞借给女人,最后还把她送回了家。”
教室里一片大乱,同学们纷纷说这不可能,这不现实。调皮鬼喊得最响,他大声说:“那个女人的丈夫呢?如果一个陌生的男人送自己的老婆回家,他会怎么想?”
校长听到答案后一直沉着脸,最后他抬起手示意同学们静一静,问身边的老师觉得这个答案怎么样。老师低下头,想了想说:“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个答案不太现实,于情于理,都说不太通。”
校长点点头说:“你们大概都不相信,二十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不仅仅是我,那时候,很多人都做过如今我们看来不现实的事情。”
教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都没有再说话,因为大家看到校长的脸上已经流下了两行泪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本文主要围绕着一道分析题展开情节,突出了当今社会的教育、道德及社会风气等存在的问题。
B.四位同学对“分析题”的分析回答反映他们都是一些善于思考、细心观察生活、热爱生活的人。
C.小说中出现了两次学生的“大笑”,既反映了同学们对两次回答的认可,又表现了同学们潜意识中的功利,结构上前后照应。
D.年轻老师与他的学生对分析题的解答与标准答案相去甚远,令学生们沮丧、气愤,因此教室一片大乱。
E.文中“年轻教师”从出题、答题到告诉答案,起着串联情节,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小题2: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谈谈你对“分析题”这个文章题目的理解。(4分)                                             
小题3:试分析小说中学生、年轻老师的答案与标准答案出现较大偏差的原因。结尾写了老校长流泪,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校长流泪”的认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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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雄浑之美
俞汝捷
在昔人眼中,“雄浑”作为一种风格,或一种美的表现形态,几乎是高不可攀的。《诗品皋解》曾说:“文中惟庄马,诗中惟李杜,足以当之。”范围小得可怜。西方美学中有个与“雄浑”比较相近的范畴,叫做“崇高”,按照康德的见解,艺术领域并不存在“崇高”;它,仅仅表现在自然界。然而,前一种至少遗漏了词中的苏辛,忘却了屈原、陆游;就后一种而论,既然艺术是生活(包括自然界)的再现,生活中可以有崇高,艺术何以独无?不过,康德对崇高现象的分析仍有精到之处。根据他的分析,崇高引起的感觉和通常所说的美感很不一样。它不是那种直接的单纯的快感,而是一种生命力暂时受到阻遏而后洋溢迸发的振奋感。崇高的事物以其巨大的威力常常显得很可怕,但又并不是加害于人,所以结果在我们心中唤起的就不是恐惧,而是勇气和自豪。雄浑之美怕也就是这么回事。
小说的雄浑,在内容上总是与一种严重的社会冲突或人与自然的冲突联结在一起;而在形式上往往与宏伟的结构密切相关。前者,使人在惊心动魄的斗争面前对正义的力量、高尚的精神肃然起敬;后者,则使人好像面临巍峨的大厦而慨然兴叹。
雨果的《九三年》很雄浑,这是因为它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革命与反革命两种力量的生死决战为题材,既写了人与自然的搏斗,更写了人与人的较量,其中更表现出了强烈的人道色彩。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则不然,它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场面,而以音乐般的气氛和情绪取胜。它也写冲突,却并非战争中你死我活的搏斗,而是一个具有崇高心灵的音乐家与庸俗环境的对抗以及他自己内心经历的斗争。作者崇拜贝多芬,他的作品也同贝多芬的英雄性乐曲一样,表现着这样一种进程:从黑暗到光明,通过斗争走向胜利!小说描写克里斯朵夫艰难奋斗的一生,一步一步将读者引向雄浑高远之境。
康德把崇高分为“数量的”和“力量的”两种。“数量的崇高”系指体积的无限大。虽然他把崇高局限于自然界,但艺术中同样存在一个“体积”问题。宏伟的结构本身就使人感到壮美和雄浑。譬如,西欧美术史上,没有哪个画家能比米开朗琪罗更雄浑,而米氏的壁画名作《创世纪》之所以令人起庄严雄伟之感,显然与其巨大而辉煌的结构分不开。
对于大部头长篇小说来说,宏伟的结构更是通向雄浑的必由之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以法俄战争为背景,它的结构宏大而又严密,反映的社会生活极其广阔,而且布下好几条爱情线索。但所有这一切都直接间接地与战事交织在一起,人生的悲欢离合无不与战场的风云变幻息息相关。
历来人们对雄浑或崇高的具体解释也许纷纭有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它是一种高格调、高境界。
(节选自《小说24美》)
小题1:下列关于小说的雄浑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小说的雄浑在内容上总是要借助严重的社会冲突或人与自然的冲突来实现,正义的力量和高尚的精神在惊心动魄的斗争中突显,激起人们的敬意。
B.小说的雄浑在形式上往往与小说宏伟的结构密切相关,宏伟的结构本身就使人感到壮美和雄浑,宏伟的结构是大部头长篇小说通向雄浑的必由之路。
C.小说的雄浑通过宏大的创作体现出来,《九三年》,主要以宏阔的题材取胜,《战争与和平》,则不但有宏阔的题材,而且有宏伟的结构。
D.小说的雄浑是雄浑的一种具体表现,现在人们对雄浑和崇高的解释趋于一致,即人们都认为雄浑和崇高都是艺术上的高格调、高境界。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昔时人们认为“雄浑”是一种极高的风格或一种极高的美的表现形态,因此,他们认同的达到雄浑境界者寥寥无几。
B.西方美学中与“雄浑”比较相近的范畴是“崇高”,只是康德认为“崇高”只表现在自然界,而不存在于艺术领域。
C.美感会带给人一种直接的单纯的快感,而“崇高”带给人的却是一种生命力暂时受到阻遏后洋溢迸发的振奋感。
D.“崇高”的事物显示出巨大的威力,能在人们心中唤起勇气和自豪,人们感受到的这种美,其实就是“雄浑”之美。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理解西方美学中的“崇高”有助于解读“雄浑”,“雄浑”境界甚高,它存在于艺术领域,但是这一点正是“崇高”不具备的。
B.《约翰·克里斯朵夫》是雄浑的,作品以贝多芬及贝多芬的英雄性乐曲为主要表现对象,一步一步将读者引向雄浑高远之境。
C.雄浑可以体现在美术作品中,西欧最雄浑的画家米开朗琪罗创作的壁画《创世纪》,结构巨大而辉煌,给人以庄严雄伟之感。
D.作家创作的大部头长篇小说,只要结构宏大,触及广阔的社会生活,描绘人生万象,展现人生悲欢离合,就能达到雄浑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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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物的社会
刘易斯·托马斯
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
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压压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
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xuàn)。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龙,做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作出反应,它们开始***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作着这样的事。起初,它们是一个个阿米巴状细胞在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然后,一阵铃声,一些特殊的细胞放出聚集素,其他细胞闻声立即聚集一起,排成星状,互相接触、融合,构成动作迟缓的小虫子,象鳟鱼一样结实,生出一个富丽堂皇的梗节,顶端带一个子实体,从这个子实体又生出下一代阿米巴状细胞,又要在同一块湿地上游来游去,一个个独往独来,雄心勃勃。
鲱鱼和其他鱼类的群体有时紧紧挤在一起,动作如此协调,以至于整个群体从功能上似乎是一个多头鱼组成的巨大生物。成群的飞鸟,特别是那些在纽芬兰近海岛屿的山坡上作窝的海鸟,同样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离窠外出寻找花蜜的单个蜜蜂(根据一个跳舞的小蜂给它的指令:“去南偏东南七百米,有苜蓿——注意根据太阳偏转调整方向”)仍然是如同有细丝系住一样属于蜂窠的一部分。工蜂在营建蜂窠的时候,看上去就像胚细胞在构成一片发育中的组织;离远一点看,它们像是一个细胞内的病毒制造出一排排对称多边形晶体。分群的时刻来到,老蜂王打算带着它的一半家口离窠而去,这时的景象就像蜂窠在进行有丝分裂。群蜂一时来回***动,就像细胞液里游动的颗粒。它们自动分成几乎一点不差的两部分,一半跟着要离去的老蜂王,另一半跟着新的蜂王,于是,像一个卵子分裂一样,这个毛茸茸晶黑金黄的庞然大物分裂成两个,每一个都拥有相同的蜜蜂基因组。
虽然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所有群居性动物中最具社会性的——比蜜蜂更互相依赖,联系更密切,行为上更不可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然而,我们也许是被联在一些电路里,以便贮存、处理、取出信息,因为这似乎是所有人类事务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活动。我们的生物功能,或许就是建筑某种丘。我们能够得到整个生物圈中所有的信息,那是以太阳光子流作为基本单位来到我们这儿的。当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怎样克服了随机性而重新安排成各种东西,比如,弹器、量子力学、后期四重唱,我们或许对于如何前进会有个更清楚的概念。电路好像还在,即使并不总是通着电。
小题1: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有误的两项是(  )
A.“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做着这样的事。”“这样的事”指粘菌的细胞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
B.作者看到人类“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从而对于人类的前进抱着悲观的态度。
C.从选文中,我们可以推断:作者不赞成传统生物学过分强调个体行为的观点。
D.作者列举了粘菌的群体性生活以及大海中的鲱鱼和天空中的成群飞鸟,说明了集群在种群生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相互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E.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分群的具体情况介绍,说明了蜜蜂生活中具有“细胞或细胞器”的特征。
小题2:下列各句不能说明“蚂蚁的确太像人”的一项是(  )
A.蚂蚁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
B.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
C.蚂蚁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如果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
D.蚂蚁们会不停地交换信息,比如建蚁丘时,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
小题3:本文所描述的一些群体的动物组织与人类社会相比有哪些相似之处?(  )
小题4:在论述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时,作者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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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本大题3小题,共15分。
布谷啼
从维熙
夏至刚过,深夜我听到了布谷啼鸣。妻子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因而不无惊异地询问我说:“快到凌晨两点了,这是什么鸟在叫?”我告诉她这是布谷鸟。布谷鸟学名叫杜鹃,古人称它为子规。古语中有“子规啼血”之说。其含意是说,这种鸟儿喜欢不停顿地高歌长鸣,直到耗尽它最后一滴血为止。该怎么说呢,听见这种鸟鸣——特别是在午夜之后,常常勾起人的悲壮思绪,让人联想翩跹。妻子比较务实,没有文人的孟浪心态。她说那一定是养鸟的人,把鸟笼挂在了阳台上,又忘了喂食,所以它深夜叫个不停。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知道这种鸟儿是无法豢养的。”中枢神经被这只布谷鸟的歌声激活之后,我的困倦一扫而光。在子夜更深,我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开了布谷鸟的习性,“由于这种鸟儿生性太野,养鸟人能养活八哥、鹦鹉、红靛、蓝靛、百灵、画眉……却没有一只鸟笼,能养活布谷鸟的。” 
“那就是它在咱们附近树上搭窝筑巢了。”她说,“不然的话,怎么会没完没了地叫呢?”
“这种鸟儿没有自己的家园,它飞累了,总是靠别的鸟巢临时歇脚栖身。”我再次纠正她对大自然鸟类世界的无知,“它也有情欲,它也求爱,它也生儿育女;可是它把鸟蛋,生在别的鸟巢之中,是靠其他鸟类为它孵化后代的。可是它有一个任何鸟儿不能顶替的作用,它及时催农家夏播夏种……”我说得挺带劲,扭头一看,她已进入梦乡了。我则再也无法入睡了。因为在童年时日,我听惯了它的歌声。对于它永不更改的四声旋律,有的农家将其听成“赶快布谷”;但也有农家将其歌声人性化了,说它唱的是“光棍好苦”。我童年的家乡在燕山脚下,北边靠山,南边临水;山与水之间,长着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谷杂粮。大自然娇美多姿,各种鸟儿便飞临这片山水之间,搭窝筑巢引颈高歌。布谷鸟是鸟类家族之一,它以永不变调的四声组合,反复地吟唱草木萌生、万物争荣的春天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布谷是一种黑灰色的鸟儿,尾部镶嵌着雪白的斑点,每当它飞掠过绿色的田野时,我的两只童眸一直追随着它,并模仿它的歌儿,高唱几声:“赶——快——布——谷——”“光——棍——
好——苦——”
这只属于绿色田野的鸟儿,何以会飞到北京城里来了,却一连几个夜晚反复吟唱不止呢?我走出屋子,站在阳台上寻觅这只布谷鸟的踪影。但它就像有意与我捉迷藏似的,目光所及之处的树丛,不但难以发现它的身影,连它的歌声也停止了;但是当我失意地回到床上,它便又放开它的歌喉,让我欲睡而不能。
第二天我特意到邻居家里,去请教一位养鸟老人。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迭,地球上多少野生动物都失去了原有的野性,而变成了铁笼中玩偶;布谷也是飞禽家族中的一员,会不会也退化掉了它生命中的野性,在21世纪向时代举手投降了呢?”那位养鸟的邻居,听完我的这番话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然后为我指点迷津道:“你呀,天天坐在家里笔耕,大概不知道身外的天下事了。我建议你围着咱们楼群转转,看看增加了多少绿地,又种上了多少花草树木,那布谷鸟哪儿是因为迷路,是把咱们这块地方错当成农家田园,飞到这儿催咱们夏耕夏播来了!”
在养鸟人老马的启迪下,我开始了环绕生活小区散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在小区的马路两边栽种花草;沿团结湖路北行,朝阳公园的水波上,昔日常漂浮着脏兮兮的杂物,不知在哪个时辰已然变成一泓清波,特别刺激我眼球的是,还有几只野鸭在湖水中游弋。
之后,我像寻找失去的童年那般,寻找这个田园使者,但依然不见“伊人倩影”。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尽管楼群周围草木葱茏,毕竟这儿不是乡野,那街市上闪亮的灯火,那偶然鸣笛的警车,都能让这娇小的鸟儿惊魂。京城的白天,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那小小的生命就更望而生畏了。也许有一天,当北京覆盖在浓浓绿色的怀抱时,我会看见它穿梭于京城上空的身影。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
(选自《北京晚报》2010年6月21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看,作者开头写妻子对布谷鸟的无知,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四段,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童年时代对布谷鸟的“记忆”?请从手法和内容的角度加以赏析。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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