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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蟋蟀之话
夏丏尊
蟋蟀的恋爱生活和其他动物及人类原无大异,可是有一极有兴趣的现象:它们是极端的女尊男卑的。试把雌雄二蟋蟀放入小瓦器中,彼此先用了触角探知对方的存在以后,雄的即开始鸣叫。这时的鸣声与在田野时的放声高吟不同,是如泣如诉的低音,与其说是在伺候雌的意旨,不如说是一种哀恳的表示。雄的追逐雌的,把尾部向雌的接近,雌的犹淡然不顾。于是雄的又反复其哀诉,雌的如不称意,犹是淡然。雄的哀诉,直至雌的自愿接受为止。雄蟋蟀在交尾终了后,不久就要遇到悲哀的运命——所存在者只翅或脚的碎片而已。
蟋蟀产卵,或在土中,或在树干与草叶上。雌蟋蟀在产卵时,先用产卵管在土中试插,及找到了适当的场所,就深深地插入,同时腹部大起振动。产卵管是由四片细长的薄片合成的,卵泻出极速,状如连珠,卵尽才把产卵管拔出。一个雌蟋蟀可产卵至三百以上。雌蟋蟀于产卵后亦即因饥寒而死灭,所留下的卵,至次年初夏孵化。
蟋蟀在昆虫学上属于“不完全变态”的一类,由卵孵化出来的若虫①差不多和其父母同形,只不过翅与产卵管等附属物未完全而已。这情形和那蝶或蝇等须经过幼虫、蛆蛹、成虫的三度变态的完全两样。(像蝶或蝇等叫做“完全变态”的昆虫。)自若虫变为成虫,其间经过数次的脱皮,身体的各部逐渐完成。变为成虫以后,经过四五日即能鸣叫,其时期因温度地域种类个体而不同,大概在立秋前后。它们由此再像其先代的样子,歌唱,恋爱,产卵,度其一生。(文章有删节)
注:①若虫:不完全变态类(渐变态)昆虫的幼体。
根据全文,概括蟋蟀的生命历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第一阶段:卵孵化成若虫。第二阶段:若虫经数次脱皮变为成虫。第三阶段:成虫“恋爱”,交尾。第四阶段:交尾后雄蟋蟀死亡,雌蟋蟀产卵后死亡。
解析
本题考查对文本内容的把握和分析能力。这三段与题干相对应,但在顺序上要作出适当的调整,以对应蟋蟀由生到死的生命历程。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蟋蟀之话夏丏尊蟋蟀的恋爱生活和其他动物及人类原无大异,可是有一极有兴趣的现象:它们是极端的女尊男卑的。试把雌雄二蟋蟀放入小瓦器中,】;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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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宗岱先生
温源宁
宗岱喜好辩论。对于他,辩论简直是练武术,手、腿、头、眼、身一齐参加。若一面走路一面辩论,他这种姿势尤为显著:跟上他的脚步,和跟上他的谈话速度一样不容易,辩论得越激烈,他走得越快。他尖声喊叫,他打手势,他踢腿。若在室内,也完全照样。辩论的缘由呢,为字句,为文体,为象征主义……而最难对付的往往就是为某两位诗人的功过优劣。要是不跟宗岱谈话,你就再也猜不着一个话题的爆炸性有多大。多么简单的题目,也会把火车烧起来。因此,跟他谈话,能叫你真正筋疲力尽。说是谈话,时间长了就不是谈话了,老是打一场架才算完。
对文学,宗岱最有兴趣。他崇拜的是陶渊明、法雷芮、蒙坦、莎士比亚、拉辛和巴斯加。他们的著作,他读起来永远放不下。法雷芮的诗,他极喜欢,但我们若听他朗读,却往往无法注意诗句的美妙,而全被他朗读的架势吸引了——令人很容易幻想着自己正在听一个宗教狂的狂热宣传。
旁人看来,宗岱的翻译简直是件苦差,纸上的文字仿佛都和他有仇,他一个一个地计较,死盯着不放,不独一字字地译,连节奏和用韵都力求和原作一致。他这样难为自己几近傻气,但他译的蒙坦的随笔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公认的接近原著,只怕无人能与之媲美的。
(文章有删节)
三段文字写出了梁宗岱在文学活动中的哪些性格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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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本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是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了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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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梦
晓浩
朋友老刘说起他做的一个梦,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梦见自己驾着一叶小舟,划行在太阳里。那境界好动人啊。
太阳大得无边无沿,透明的浆液,把世界漫溢成一片红色,岸,在哪里?船桨轻轻一拨,溅起一串火红的水珠,落下时,它们忽然凝结成一座座山,千姿百态。
老刘是个画家,那时候,画山画得正苦。
听了老刘的话,我放眼望去,但见群山在我周围有节奏地起伏着,群山之上是蓝天,一轮硕日,漂泊在蓝天上,永恒地照耀着。
记得刚到拉萨的时候,我被惊呆了,一片明晃晃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拼命地往身体里渗透,我觉得身后的影子都透着亮儿。
是不是在梦里?
我走向那些经幡。五颜六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舞蹈着,似乎一头连着天,一头接着地,天地之间一派和谐宁静。一幢幢别致的藏式楼房和现代建筑,从绿树鲜花中冒出来,寺庙的金顶间杂其中,香火缭绕,放生羊和野狗昂着哲人般的头颅,在大街上踱步。
向生活深处走去,我知道这不是梦。
远方的亲朋好友非说这就是梦,神秘,朦胧,可想而不可及。一位女友,曾在拉萨生活数月,后移居加拿大,她来信说:“想到拉萨我就想大哭一场,那真是一个梦,温暖而又明亮,它在我睡着的时候来了,醒来,它却飞走了。”
对于我来说,拉萨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在我那间常摇曳着烛光的小屋里,我认识了一群又一群的寻梦人。你见过一步一叩,跋涉千里而来的朝佛者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寻梦者的精神更为感人,他们为了追寻一个美丽的梦,翻越了无数精神意义上的大山,微笑着,走向太阳。尽管,他们的身心遍体鳞伤。
一位年轻的战士,常年驻守在某个四季冰封雪锁的哨卡上,一天,下哨归来,迈过一个半米多的土坎,他跌倒了,再没爬起来,过度缺氧导致了他的牺牲。一位大学生,为了抢救别人,被汹涌的泥石流吞没。一次,在我出去采访的途中,车翻出十五六米,车棚碎了,我安然无恙……还有啊还有,无数恶魔张开大嘴,要吞没我们这些寻梦者。
我常常仰望太阳,流着无法抑制的泪水,感情的大堤在瞬间决口了。想到夸父,他没追赶上太阳,却不是也为后人称颂么?幸福在于追寻这种过程本身。
朋友老刘实现了自己的梦。他独创了一种画派,叫西藏山水画,得到国内外普遍承认,台湾三原色艺术中心还专门为他搞了个人画展。
我不止一次地为他的画所感动。画面上,塞满了山,绝少人间气息,那山汹涌呼啸,奔腾流动着,下降,再升腾,势不可挡。他的画里没画过一个太阳,然而,每幅画都能让人感到众山之上,那轮太阳充满理性的跳跃。
最近,我又见到了老刘。只见他熊腰虎背,一摇一晃,整个一座山在晃动。他说他又陷入了苦闷期。他想在艺术上再上一个高峰。
是啊。太阳只有一个,梦,是无数的。
小题1:文章主要写了画家老刘的“太阳梦”,请就此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文章写老刘作画,又写了朝佛者、战士、大学生和“我”的事情,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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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换成了北风,秋去冬来了。冬天刚刚冒了个头,落了一场初雪,我满庭斗艳争娇的芳菲,顿然失色,鲜红的老来娇,还有各色的傲霜菊花,一夜全白了头。两棵丁香,叶子簌簌辞柯了,像一声声年华消失的感叹。
每到这个季节,十一月上旬,我生上了炉火,一直到明年四月初,将近半年的时光,我进入静多动少的生活。每到安炉子和撤火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有感触,季候的变迁,情绪的转换,打下了很鲜明、很深刻的印记。        (节选自臧克家《炉火》)
第一段,作者写了“秋去冬来”的景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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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先生
师陀
邮差先生走到街上来,手里拿着一大把信。在这小城里,他兼任邮务员、售票员,仍有许多剩余时间,就戴上老花眼镜,埋头在公案上剪裁花样。当邮件来到的时候,他站起来,念着将它们拣好,小心地扎成一束。
“这一封真远!”碰巧瞥见从云南或甘肃寄来的信,他便忍不住在心里叹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比这更远的地方。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清云南和甘肃的方位——谁教它们处在那么远,远到使人一生也不想去吃它们的小米饭或大头菜呢?
现在,邮差先生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信,从甘肃和云南来的邮件毕竟很少,最多的还是学生写给家长们的。
“又来催饷了,”他心里说,“足够老头子忙三四天!”
他在空旷少人的街上走着,如果碰见母猪带领着小猪,便从旁边绕过去。小城的阳光晒着他花白了的头,晒着他穿皂布马褂的背,尘土从脚下飞起,落到他的白布袜子上,他的扎腿带上。在小城里,他用不着穿号衣。一个学生的家长又将向他诉苦:“毕业,毕我的业!”他将听到他听过无数次的,一个老人对于他的爱子所发的充满善意的怨言,他于是笑了。这些写信的人自然并不全认识他,甚至没有一个会想起他,但这没有关系,他知道他们,他们每换一回地址他都知道。
邮差先生敲门。门要是虚掩着,他走进去。
“家里有人吗?”他在过道里大声喊。
他有时候要等好久。最后从里头走出一位老太太,她的女婿在外地做生意,再不然,她的儿子在外边当兵。她出来得很仓促,两只手湿淋淋的,分明刚才还在做事。
“干什么的?”老太太问。
邮差先生告诉她:“有一封信,挂号信,得盖图章。”
老太太没有图章。
“那你打个铺保,晚半天到局子里来领。这里头也许有钱。”
“有多少?”
“我说也许有,不一定有。”
你能怎么办呢?对于这个好老太太。邮差先生费了半天唇舌,终于又走到街上来了。小城的阳光照在他的花白头顶上,他的模样既尊贵又从容,并有一种特别风韵,看见他你会当他是趁便出来散步的。说实话,他又何必紧张,手里的信反正总有时间送到,又没有另外的什么事等候着他。虽然有时候他是这样抱歉,因他为小城送来——不,这种事是很少有的,但愿它不常有。
“送信的,有我的信吗?”正走间,一个爱开玩笑的小子忽然拦住他的去路。
“你的信吗?”邮差先生笑了,“你的信还没有来,这会儿正在路上睡觉呢。”
邮差先生拿着信,顺着街道走下去,没有一辆车子阻碍他,没有一种声音教他分心。阳光充足地照到街道上、屋脊上和墙壁上,整个小城都在寂静的光耀中。他身上要出汗,他心里——假使不为尊重自己的一把年纪跟好胡子,他真想大声哼唱小曲。
为此,他深深赞叹:这个小城的天气多好!一九四二年二月
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中小城生活的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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