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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江苏省期末题难度:来源:
阅读下文,完成1~4题写给秋天
  在一年四季里,我最爱的就是你。春是够俏丽的,但我嫌它太喧嚣了,夏天不是我敢领教的,火辣辣的太阳,简直晒得我头昏脑胀。冬天呢,又稍嫌太寂静了,只有秋天,我可以舒舒贴贴的在你的怀里享受到平静、深思,和诗章一般的旋律。但是,这些年来,一直生活在都市,到哪里去寻找你的倩影呢?久违了秋天!
  多年来,你给我留下的是一片寂寞,无声的怀念。这也就是我这些年来都市生活上的点缀和安慰了,我记得那一年在山区,你是怎么巧妙地把田里的稻禾染上了金黄色的片片,随着轻风摇曳得成为一望无际的稻潮,树上累累的果子,你也不忘为它们披上透红的衣裳,遍地是令人惬意的秋收。庭院,山上,田野,远处近处都夹送着幽幽的花香和果子香,我也看到你为水色山光投了一层层薄纱,仿佛是烟波浩渺,使它们都变得神秘无比,叫我想起王勃的诗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是你,是的,是你培育了我爱读诗的情怀。每天闲下来,一有时间,我就坐在小几前,推开了窗门,望过门前盈盈一水,依在你的怀里,翻卷读数页,令我感到莫大的快慰。
  这时节的菊花最美,浅红的,淡紫的,黄色,白色的开满了整个院子。记得陶渊明的诗句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份心情,如果不是你到来的缘故,就显不着悠然自得了。
   秋高气爽,是旅行的好季节。从这山爬到那山,一切愉快的户外活动,都是你带来的,落叶知秋,每条小径上都有你的芳踪。叶子随着早起的风被吹落了不少。每每经过学校,不止一次听到小学生唱玩赏的歌曲,我最爱的一句是“花开不愁没颜色,我把树叶都染红。”是的,尤其是枫叶,红得那么美,比任何一个季节都要来得鲜红,这该又是你巧妙的赐予了。
  你的到来,也提醒了我:一年的时间已去了一大半,还剩下的,应该好好的利用。我是懒惯了,但一到了你面前,就感到无比羞愧,恨不得马上学习到点儿什么,才不使你失望。
   我是急躁的,而你是恬静的,可是我就是爱你这份静意,包含了谦虚、丰盛和富足,我常常希望能在你的怀里,学习到更多,然而,许多年来,还是追不上你的万分之一。现在,更不用说了,离开你是太远了,远得不可捉摸,只能在寂寞之中度过我对你的思念。别来无恙吧!想你早已抵达山上。可惜我因杂务缠身,久不造访你了。别怪我把你忘了,老实说,不但一点不曾淡忘,而且怀念日深。你一定要笑我太庸俗。好久不到山上去了,事实上我本来就是那副模样,如果我曾经度过清逸的日子,那么一定是你可贵的气质包围了我,使我不觉间沾上了你的光彩。但是现在,我是地地道道的与你各分东西,天涯一方,再也分享不到你一点好处,更沾不上你的一点光彩了。
  当寒意加深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会滞留太久了。但是我也知道,冬尽春来,在耐心的等待中,你不久就会重回大地,并且告诉我你更丰富的生命。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对你倾述我贫瘠的生命,比以前丰富了一些。你一定有那份耐心为我等待这一天的来到吧。
1.文章第1自然段为什么要写春天的喧嚣、夏天的火辣、冬天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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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喜爱秋天?(分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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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通篇运用第二人称的写法以及拟人的修辞手法,这样写各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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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末作者说“但是我也知道,冬尽春来,在耐心的等待中,你不久就会重回大地,并且告诉我你更丰富的生命。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对你倾诉我贫瘠的生命,比以前丰富了一些。”结合上下文内容,描述一下我与秋天会相互倾诉些什么,8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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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文章写春天的喧嚣、夏天的火辣、冬天的寂寞为了衬托秋天的可爱。
2.(1)“我”可以舒舒贴贴的在秋天的怀里享受到平静、深思和诗章一般的旋律;(2)培育了我爱读诗的情怀;(3)带来了闲适的心情;(4)是旅行的好季节(5)提醒我珍惜时间。(答出任意四点即可)
3.运用第二人称使文章表达情感更直接,更亲切。运用拟人,把秋天人格化,使秋天具有人的情感,语言生动活泼,更表现了秋天的美丽可爱。
4.要点:对话描写不少于三分之二,扣住秋天在寂寞中的积蓄力量为来年做准备,扣住我在有限的生命中拼搏、努力,充实自己,丰富自己。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文,完成1~4题写给秋天  在一年四季里,我最爱的就是你。春是够俏丽的,但我嫌它太喧嚣了,夏天不是我敢领教的,火辣辣的太阳,简直晒得我头昏脑胀。冬天呢,又】;主要考察你对现代文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4题云天上的第五根弦
龙富鸣
  他生在山民之家,那里根本就没有音乐。
  12岁时,他跟父亲出山,看见一个人在拉小提琴……
  他的心灵被震撼了。回到家,他自己用木板和铁丝做出了那玩意。当时,他还不知道那是小提琴,不知道那是音乐,但他认定那是人间最好听的声音。他每次做出拉琴的样子时,就魂飞高天,就大声吼唱山里的歌。所有人都说他疯了,家里人差点请来神婆用火烧他。
  15岁时,他终于在山外捡来一把小提琴,那是人家扔了不要的,而且没有弦。他一分钱一分钱地偷藏,藏了一年,终于买来三根弦,安上了。第四根弦很贵,买一根弦的钱能吃很多天的饭,他是藏不够的,也不忍心,因为家里常常揭不开锅。
  三根弦也能拉!他就天天晚上偷偷拉,去河边,去山上,去树林里。他觉得那声音鬼兽也爱听,不会伤他。他不知道什么是乐谱,不知道什么是音位,但他硬是能把山歌拉出来,拉得就跟真人唱的一样准。
  人们不再说他了,因为,人们都被他拉琴的样子感动了。
  后来,他就用这把只有三根弦的小提琴,报考了上海音乐学院。
  怪琴怪人怪曲子,但他却被录取了。因为主考官流泪了。主考官说:“他那样子,他那声音,是音乐真正的魂!”
  之后,他又进了中央音乐学院;之后,他有了四根弦的小提琴;之后,他知道了莫扎特、贝多芬;之后,他成了小提琴顶尖好手,他能把所有经典的曲子拉出新的灵魂来!可是,他不满意,因为他无法表现出12岁时听到的那种感觉,他不喜欢名人死人的曲子。
  1986年,他到了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要登上文化的巅峰看云天之上的真魂——音乐。后来,他获得了博士学位,拥有最权威的音乐学识。可这一切,还是不能让他看到他意念中的东西。所有人都在以前的大师们的脚下学习着,满足着,一生不得超越,但这不得超越的东西实在不是他想要的。
  于是,他没命地折腾自己。老师教的东西,他全部都要超越,把所有定论都做出全新的诠释或演变。于是,他走进了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台。于是,他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音乐指挥家之一。
  但他仍然处在焦急和痛苦之中,冥冥中的“那样子,那声音”,永远在云天之上。也正是这样,他才站在了世界音乐的顶峰,也正是这样,他才从一个山里的孩子走到了现在。
  他就是中国浏阳河边的谭盾。
  最贫穷苦难之时的他,那“三弦琴”已经注定了他云天之上的高魂,注定他一生只能超越超越再超越。小提琴一直只有四根弦,可对他来说,它还有一根弦,这根弦,世界上所有的小提琴都不配安装。这第五根弦才是引领他成为“音乐超人”的神灵,这第五根弦在云天之上! (选自《青年文摘》2009.19)
1.从文中哪些地方可以看出少年谭盾对音乐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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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能把所有经典的曲子拉出新的灵魂来……他不喜欢名人死人的曲子。”这表现了谭盾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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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这一切,还是不能让他看到他意念中的东西”,“意念中的东西”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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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说说题目“云天上的第五根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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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赏析从乡村到城市
  ①穿梭在乡村和城市之间的公共汽车,常常带给我惺惺相惜的感觉:我们既属于乡村,也属于城市,同样的,我们既不属于乡村,也不属于城市,始终在路上,像极了推石上山的西西弗,周而复始,疲于奔命。而我居然深爱着这种貌似悲怆实则欢快的命运,甘为飘萍,拒绝扎根,不想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下来。
  ②我是农民的儿子,在乡村生活了二十多年,黄土地就像母亲的胸怀,哺育了我的成长,后来在城市落脚,仿佛邂逅了情投意合的爱人,她拥有缠绵悱恻的胸膛,怀抱我不羁的心房。
  ③对我来说,乡村是宁静的,闲适的,单调的,是一种慢,像一首朦胧诗;而城市是喧闹的,动荡的,丰富的,是一种快,像一首通俗歌曲。哪一种生活都不可或缺,哪一种生活都充满了母性的关怀,呼唤一个男人最后的回归。
  ④平房和庭院不离不弃地相拥,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把酒话桑麻;庭院里树影摇曳,枝叶婆娑,静候花事的消息;花圃中五颜六色的月季精神抖擞地盛开,便有暗香错落有致地轻轻浮动,弹奏出清丽而婉约的音符;天籁般的鸟鸣已经成为城市的绝响,却依然跳跃在乡村乐曲的每一个声部里;看不见袅袅婷婷的炊烟冉冉升起,却听得见小贩们自由自在的叫卖声曲折地传来,越发陪衬出乡村的静谧;跟母亲下地时,我更像个看客,光脚踩进松软的泥土里,玩味那湿润的温存;一阵风掠过,眼望麦田中似有千军万马激战正酣,一瞬间心旌摇荡热血沸腾;天空深蓝似梦,云朵纯白如棉,让人在不知不觉之间,沉溺在浪漫的温柔乡里,领略到一种无欲无求的幸福。
  ⑤无法为乡村生活提供更多的注脚,只好让小妹说说乡村和城市在她心中的印象。她说城市就像沙尘暴或者冰雹,而乡村是雪或者小溪。我惊异于她微妙的感觉,却忧心忡忡地发现,在她心中有一个恶劣的城市形象。而我所想到的最贴切的比喻,却是村上春树的一部小说的名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乡村就在世界的尽头,而城市正是个冷酷的仙境。
  ⑥拥挤的居民楼是一个个巨大的蜂箱,而我们就像蜜蜂一样,在属于自己的那个小方格里钻进钻出;广告牌纠缠不清的商业大厦威风八面,怂恿着这个时代的物欲横流;霓虹灯闪烁在城市的夜晚,是一只只***的眼,充满让人意乱情迷的诱惑;车流追逐着人流,波涛汹涌地川流不息,于是让噪音淹没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工厂的烟囱林立,像一条条强取豪夺的手臂,向灰色的天空竭力伸展,争抢那最后的一抹天蓝,空气中始终弥漫着苦涩的味道;好像也只有那些大大小小的服装店、音像店、书店、网吧、歌舞厅、咖啡屋,以文化的名义,勉强挽回了城市最后的颜面,这不断恶化的城市环境,真让人触目惊心……
  ⑦传统在乡村,现代在城市。乡村单调得好像只有一个叫做农业的心脏,而城市的丰富也许就在于它的五脏俱全,商业是心脏,工业是肺……
  ⑧乡村包围着城市,同时被城市渗透,蔓延。而我却一厢情愿地希望,乡村永远和城市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保留住自己的清新和宁静,就像捍卫我的另一种生活。
1﹒第①自然段中画线句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在文中有何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要求,完成下面题目。
①请你说说第⑥自然段“怂恿”一词的妙处。
广告牌纠缠不清的商业大厦威风八面,怂恿着这个时代的物欲横流。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第④自然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作用?
花圃中五颜六色的月季精神抖擞地盛开,便有暗香错落有致地轻轻浮动,弹奏出清丽而婉约的音符。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联系文章内容,说说你对第⑤自然段“乡村就在世界的尽头,而城市正是个冷酷的仙境” 中的“冷酷”在文中含义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读完全文,请你用自己的话概括本文的主题。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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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4题只需做好一件事
雷茂盛
  ⑴他出生在福建一个农民家庭。由于家庭贫困,他干过***猪、卖水果、卖芋头、卖化肥等小生意,以补贴家用。后来,他又做起了服装生意。
  ⑵可是,由于当地的服装生意人之间恶劣的竞争,他又没有裁床,这使他一度寸步难行。47岁了,他还一贫如洗。
  ⑶但他不甘心,狠心之下,他把门板拆下,加工成裁床。此后,他便开始起早贪黑地做衣服。由于当地服装生意好,渐渐地,他的勤奋有了结果。
  ⑷没多久,他就创办了自己的小厂房。这时,很多人见什么服装好卖就做什么。他也带着大儿子,模仿流行款式,仿制出来后找一个顺口的英文名贴上。衣服做出来以后,他们就用自行车驮着,到附近的集镇去吆喝。
  ⑸几年下来,他觉得简单的仿制只能赚人家赚剩下的。就像卖水果,大家都在卖,水果自然不值钱。于是,他决定自己做一种与众不同的衣服来,他选择了夹克。
  ⑹选择做夹克后,他把精力一心扑到研究夹克上。他带着大儿子每天和工人一道赶夜工、打地铺、睡剪裁室。人们都说他不像商人,商人是什么有利益就做什么,而他,死钻牛角尖地不准儿子做其他产业。
  ⑺别人说他脑筋不会转弯,他只是置之一笑,他说:“一个人一辈子能把一件事做好就不得了!正像当农民,种好自己的地,而别幻想着造出汽车来。”
  ⑻后来,他的成功印证了这句话。经过几年的辛苦研究,他逐步有了自主品牌。他种的地,终于迎来了大丰收。他创立的品牌在二十年后,成为中国服装品牌的骄傲。2003年中法文化年中华民族服饰展演上,它是唯一入选巴黎卢浮宫的中国男装品牌。
  ⑼它就是劲霸男装,而他就是这一服装品牌的创始人——洪肇明。如今,这位72岁高龄的董事长会帮厨房的伙计打扫卫生,会在新厂房的工地巡查,会一个人疏通堵塞的厕所……     
  ⑽在他人眼中,他是一个勤劳、踏实、低调的农民,而不像一个精明算计的商人。洪肇明的成功,就在于没有朝三暮四,而是一颗心,一根筋,一条道。
  ⑾面对记者的提问,洪肇明说:“我***过猪,卖过水果,卖过化肥,然后没有哪一项成功了,这时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个人今天想着做这样,明天又想着去做那样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专心地做起了夹克。”他没有太多的异想天开,一辈子只想着做好自己的夹克,所以比别人走得更远。
  ⑿有时就是这样,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就是成功。(选自《善者》)
 1.试根据文章内容分析下面句子的含义和表达效果。
洪肇明的成功,就在于没有朝三暮四,而是一颗心,一根筋,一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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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多次写到别人对他的评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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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全文,分析董事长洪肇明的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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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最后说:“有时就是这样,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就是成功。”请联系文章内容,举实际生活中的例子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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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访兰》,完成下题       父亲喜欢兰草,过些日子,就要到深山中一趟,带回些野兰栽培;几年之间,家里庭院里,就有了百十余品种,像要作一个兰草园圃似的,方圆十几里的人,就都跑来玩赏,父亲并不以此得意,而且脸上倒有几分愠怒;时有进山去,便从此不再带回那些野长的兰草了。这很使我奇怪,问他,又不肯说,只是有一次再进山的时候,要我和他一块:“访兰去吧!” 
      我们走了半天,一直到了山的深处,那里有一道瀑布,几十丈高地直直垂下,老远就听到了轰轰隆隆地响,水沫扬起来,弥漫了半天,日光在上面浮着,晕出七彩迷丽的虚幻。我们沿谷底走,便看见有很多野兰草,盈尺高的,都开淡淡的兰花,就像地上铺了一层寒烟,香气浓烈极了,气浪一冲,站在峡谷的任何地方都闻到了。
       我从未见过这么清妙的兰草,连声叫好,又动手要挖起一株来,想,父亲会培育这仙品的;以前就这么挖回去,经过一番栽培,就养出了各种各样的品类、形状的呢!
       父亲却把我制止了。问道:“你觉得这里的兰草好呢,还是家里的那些好?”
       我说:“这里的好!”
      “怎么个好呢?”我却说不出来,家里的确比这里的看着好看,这里的却比家里的清爽。“是味儿好像不同吗?” 
      “是的。”
      “这是为什么?一样的兰草,长在两个地方就有了两个味儿?!”
       父亲说:“兰草是空谷的幽物,得的是天地自然的原气,长的是山野水畔的趣姿;一栽培了,便成了玩赏的盆景。”
    “但它确实叶更嫩,花更繁更大了呢!”“样子是似乎灵了,但美得太甜、太媚,格调也就俗了。”父亲的话是对的。但我却不禁惋惜了:这么精神的野兰在这个空谷僻野,叶是为谁长的,花是为谁开的,会有几个知道而欣赏呢?
     “这正是它的不俗处,它不为被欣赏而生长,却为着自己的特色而存在着,所以它才长得叶纯,开得花纯,楚楚的有着它的灵性。”
     我再也不敢去挖这些野兰了。高兴看它的这种纯朴,悲痛以前为什么喜爱着它而却无形中就毁了它呢?
       父亲拉我坐在潭边,我的身影就静静地沉在水里;他看着兰,也在看着我,说:“做人也是这样的啊,孩子!人活在世上,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像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了品格;低俗的人不会给社会有多大贡献的。”
       我深深地记着父亲的话。从那以后,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我一直未敢忘却过。

19.本文以               为线索贯穿全文,为了更好地表达主题,作者采用了                     的写法。
20.本文开头写父亲爱兰、育兰,但当人们跑来玩赏时,父亲却添了几分“愠怒”,并且不再植兰,这种反常的原因,在父子访兰时的对话中有两处交待,请用波浪线在文中画出。

21.根据文中的叙述,用自己的语言概括:“空谷幽兰”的特点是        ,“盆景家兰”的特点是        
22.文章第二段所描写的意境与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一首诗的意境相似,请你写出这首诗。 答  :                                                                                                                
23.兰草随着生长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了本性,但挺拔的松树无论生于原野,还是长在山岩都不失坚强本色,请对此谈谈你的感悟。(限40 字以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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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爱的旅程晨义
  黄昏时分,马车抵达这座百里外的小镇。
  “要在这里过一夜了。”父亲看着儿子,拍了拍“栗子皮”浓密的鬃毛。妻子病故,除了十二岁的儿子,这匹马是他生命中的一份珍宝。
  “行。”儿子从车上抱下铺盖卷儿。乡村学校也放暑假了。他跟父亲出门拉脚儿,锻炼锻炼。西望行程,落日在群山之间驾起独轮车,如炭火中烧着的铁块,大片的红与大片的黑辉映一体,透射出苍茫与沉重。
 “拿些料喂喂它。”父亲吩咐。儿子拖下条麻袋。里面沙沙作响,是寸步不离的麦糠。就在他向外掏麦糠的时候,一只大刺猬滚了出来,扎疼了他的小手。“唉哟!爸爸你看——”         “什么啊?”父亲走过来,发现地上花白的刺猬,“哎,怎么连它也带来了?”家中有堆麦糠,里面住着一窝刺猬:母刺猬和它的三只才出生的小刺猬。这就是那只母刺猬。一定是装麦糠时没注意,将它装了来。
    “怎么办啊?”儿子停下手。 能怎么办呢?父亲摇摇头:“不好,家里还有三只小刺猬哩。一天了,那么小。”
 “我们要明天才能回去。”儿子脸朝西转,叹了口气。
 “最快也要这个时候到家。”父亲扫视夕阳。
  “他们会饿死吧?
    “一天一夜,很有可能,也不一定。先把它装进去,明天咱早点回家。”
       月出东南,像墨绿的麻地钻出个光脊梁,呈现铜的色泽和质感。“栗子皮”静静地嚼吃麦糠,有时也打响鼻。那迷人的沙沙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气息。
      父亲坐着,一口接一口咝咝地吸烟,吸得满腹苦香。妻子临走,抓住他的手说:“你要照看好孩子。”这还用说吗?我的儿子!可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出,只一个劲地掉泪。现在想想,多遗憾。“放心吧!我,你还不放心吗?”他时常这样自言自语,似面对暗中的她。让儿子跟着出来,并不是叫他干活,主要是怕孤单、省牵挂。看到儿子,他就浑身是劲,仿佛看到了美丽的妻子。
      儿子也没睡着。他仰卧席上,盯着父亲的背出神。母亲去世后,父亲胡子长了,话少了,单对他却温柔百倍,有时“柔”得让他不习惯,受不了。“多好的爸爸啊!这么累,这么疼我。我要听话,多帮他干活。”他默默地想,跟父亲出门,是他乐意的。一来能帮父亲,二来呢,他觉得父亲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你饿了吗?”父亲问。
    “不饿,你呢?”
   “我也不饿。”
   “那就睡觉吧,翻山越岭跑了一天,挺累,睡吧,明天还得早起。”疲倦如同烈性白干,使他们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醒来,儿子想起麻袋里的刺猬,打开一看,刺猬没了。“刺猬呢?爸爸,刺猬呢?”
   “跑了吗?找找。”
       车上车下没有,四下里找找还是没有。
    “跑哪儿去了?这个家伙。”父亲不打算再找了,“耽误事吧?你看!小刺猬是白搭了。”
     “胡乱跑!”儿子有些愤恨,对那只刺猬骂。停了一会儿,他问:“小刺猬好喂吧?”  
     “问那个干什么?也可能没事儿。”
       儿子点点头,怀着一腔惋惜,不再说话。黄昏时分马车终于返回小村。儿子跳下车,跑去看那三只小刺猬。
     “爸爸!”儿子惊叫道,“大刺猬回来了!”
     “是吗?”父亲慢慢走近,“哪儿呢?真是它吗?”
     “是!是它。”
     “像!”父亲伸手捧起刺猬,“咦?它怎么回来的?百十里山路啊!了得!”
     “血!爸爸你看它肚子上有血。”
     “对,它是爬回来的,磨破了。也不知道回来多久了。百十里地,翻山越岭,连滚带爬啊!这家伙真厉害。”
     “它怎么认得路呢?这么远,还在麻袋里。”
     “就是呀,怎么认路呢?奇怪,就是人,也没这种好记性。它牵挂着几个孩子——小刺猬啊。想它们,想着想者,就回来了。”父亲边寻思边解释。
     “再远它也能认得路吗?”
     “恩。当娘的就这样,真不孬。”父亲只顾感叹,没留意儿子俊秀的双眼已波光粼粼。
21.这篇文章交织着两条线索,一条是关于          的故事;一条是关于            的故事.
22.文章题目“爱的旅程”有哪些含义?请你写出来。                                                                   

23.联系上下文,品味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说说你的理解。
父亲坐着,一口接一口咝咝地吸烟,吸得满腹苦香 
                                            24.文章最后说,“父亲只顾感叹,没留意儿子俊秀的双眼已波光粼粼。”儿子为什么流泪?谈谈你的看法。                                            25.本文环境描写和人物描写较突出,请你任选一处,写出例句,加以欣赏。
例句                                                欣赏:                                             26.人们说母爱是伟大的,读完此文,我们感到父爱同样伟大。请你对天下的父亲写一段赞美的话(不超过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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