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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阅读北齐的《回家的日子》一文,完成小题。(20分)
①回故乡的路再短,感觉也很长,是如潮水般的思念拉长了回家的路。从定好日子回家开始,心灵已经上路。从这一刻起,想家的心绪如同进入汛期的河水,每时每刻都在上涨,一次比一次强劲地撞击胸膛。但是很奇怪,每次见到母亲之前,我总觉得自己见到母亲的那一刻定会情感决堤。可每当看见母亲,我情感的浪潮就一下子变成了舒缓的河水。
②听父亲说,从得到我要回家的信儿开始,母亲的话明显多了,一天不知道要念叨多少回:“儿子要回来了,儿子要回来了。”父亲常开玩笑说,***把见到你当做上场比赛了——越临近越兴奋。可母亲每次见到我,都很淡定,就好像我是这天上午刚出门似的。人说母子连心,看来这话多少有点道理,要不然,我的情感变化怎么与母亲一样呢!
③只要我提前打电话告诉母亲到家的时间,我到家时总是见到母亲在院门边择菜。每回母亲总是以这种方式等待她的儿子。如果实在等得太着急了,她也不会到路口去张望,就是想出去看看,也一定找个由头。有次我比预计时间晚到家七八个钟头,母亲往路口的小店跑了好几趟,不是买袋盐就是买瓶酱油。来回十来分钟的路,母亲都要走上半个多小时。
④母亲见到我,连忙站起来,双手在围裙上揩了又揩,问声“回来了”,语气很平常。我发现,即使我离家再久,母亲也不会像别的母亲见到孩子那样拉着我的手左看看右瞧瞧,她好像从不细细打量我。就是近几年她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也从不会离我很近,我也没发现她特意看看我。可我身上的一点点变化,母亲总能看得出。
⑤母亲笑得很甜,皱纹爬满了脸,如风吹过水面。没等我走近,母亲就先进了屋去了厨房,忙着为我做吃的。
⑥我站在母亲身后,发现母亲的白发又多了,个头好像又矮了些。我想抱住母亲,可抬起的手却是在抹眼角。我心里酸酸的,眼眶里湿湿的。我对母亲说,妈,别忙活,说说话吧。母亲说,没什么忙的,不耽搁说话的。每到这时候,都是我先说离家这些日子的事,然后母亲会说家里的事。这些话,平常电话里都是说过的,可我们还是像第一次说那样津津有味。母亲几乎没有闲的时候,手里总是有忙不完的活儿。我每次回家与母亲的交流,多半是这样进行的。有时我在看书或写作,母亲会坐在离我不远不近的地方,或择菜,或叠衣服,我不说话,她就静静地坐着。有时我想和她说话,她会说,你忙你的,我坐在这儿就好。我知道,母亲只要我在她的目光里,她就很知足。而每到这个时候,我心里就会特别空灵安详。
⑦我为母亲梳头、剪指甲、洗脚捏脚和按摩,让她试穿我给她买的新衣,帮着她提提肩拽拽衣角。这时,母亲会有些不好意思,我的动作也有些笨拙。对我而言,这与其说是为母亲做点事,还不如说是我在借以品味当年母亲为我做这些事时的感受。
⑧每次回家,看我带着东西,见我帮着做这做那,母亲都会说,人回来了比什么都好。儿子长大了,母亲不图别的,只希望儿子平平安安,能回到她身边看看、说说话。母亲没想过回报,当然,我们永远也报答不完母亲那醇厚的爱。
⑨无论离家多长时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回家的日子总是这么平常,在家里的生活,是最没有故事的。可在家里,回到母亲身边的日子,因为平淡而可亲。
⑩一跨出家门,我就开始想家;一走出母亲的视线,我就想母亲。从这一刻起,念家的种子就落入心田,每天都会生长。
(有删改)
小题1:文中多处写到“母子连心”的默契,请一一概括出来。(6分)
小题2:联系具体语境,揣摩下列句中划线词的表达效果。(4分)
(1)母亲见到我,连忙站起来,双手在围裙上揩了又揩。(2分)
(2)跨出家门,我开始想家;走出母亲的视线,我想母亲。(2分)
小题3:请结合上下文赏析第⑦段中的划线句子。(4分)
小题4:阅读下面的链接文字并回答问题。(6分)
【链接】我背向着父亲立着背书,背不出的时候,他提一个字,就叫我回转身来把手掌展放在桌上,他拿起这根竹板很重地打下来。……我自己呜咽着背,同时听得见坐在旁边缝纫着的母亲也唏唏嘘嘘地泪如泉涌地哭着。……但她却时时从呜咽着的、断断续续的声音里勉强说着“打得好”。她的饮泣吞声,为的是爱她的儿子;勉强硬着头皮说声“打得好”,为的是希望她的儿子上进。(邹韬奋《我的母亲》,有改动)
本文和上面的链接材料都以歌颂母爱为主题,有人认为可以删除其中有关父亲的文字,你不赞同这种观点,请分别陈述理由。
《回家的日子》:                                                           
《我的母亲》:                                                              
答案

小题1:①我与母亲见面前总是很激动,见面后却又很平淡;②母亲从未特意看过我,但我身上的一点点变化母亲总能看见;③我们总是一边做着各自的事,一边说话时;④我为母亲做事,品味母亲当年为我做事的感受。
小题2:①通过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形象地刻画出了母亲情绪的细微波动②表现出了母亲对我的爱与思念之深切;
小题3:两次使用“一……就……”强调了我对家的依恋,对母亲的爱之深,依恋之深。
小题4:答:①运用神态描写、细节描写,写出了母亲和我当时内心的感动心理;②为下文写我为母亲做事回报母亲而母亲不求我回报的无私、伟大作铺垫。③生动地表达出母亲心中的喜悦激动之情以及在被儿子照顾时怕给儿子带来麻烦的紧张不安之情;④表达了作者对母爱的赞美之情;
解析

小题1:本题考查学生概括文章内容的能力。根据文章2---8段的内容来概括“母子连心”的默契即可。
小题2:本题考查学生鉴赏语句的能力。抓住母亲对“我”的情感来鉴赏“揩了又揩”的表达效果。
小题3:本题考查学生鉴赏语句的能力。抓住“我”对家、母亲“的情感来分析“一……就……”的表达效果。
小题4:本题考查学生鉴赏语句的能力。根据“母亲与我”之间的情感、文章的结构、文章的主题来鉴赏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北齐的《回家的日子》一文,完成小题。(20分)①回故乡的路再短,感觉也很长,是如潮水般的思念拉长了回家的路。从定好日子回家开始,心灵已经上路。从这一刻起,想】;主要考察你对现代文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萝卜花(丁立梅)
①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②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地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蛋,土豆丝炒猪肉。
③女人30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及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就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盒子里的,才好看。她说。
④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吃饭时间,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的小炒,大家多很耐心的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的饭桌上。
⑤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她的故事。
⑥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⑦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的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画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望和向往。
⑧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⑨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了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⑩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⑾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提起萝卜花,大家都知道。
⑿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小题1:贯穿全文的线索是               。(2分)
小题2:请你从表现人物品质或作品主题的角度仔细思考,以“一朵              萝卜花”的形式给本文重新拟一个标题。(2分)
小题3:概括使女人命运发生变化的两个情节。(4分)
小题4:揣摩第⑦自然段中的画线句子,结合上下文,展开联想,写出女人当时的心理活动。(3分)
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她想:                             
小题5:“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请结合选文和自身经历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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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玉米人》,完成小题。(共15分)
玉米人  迟子建
(1)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2)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3)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4)“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5)“我想买四穗。”我说。
(6)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7)“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8)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9)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10)“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1)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12)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3)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 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14)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威性地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手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15)夏季过去了,街上烤玉米的人都不见了。有一天路过天桥,在苍茫的蓝色中,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烤玉米的人,想起了他清瘦而黧黑的脸,以及他灵活地转动炭火上的玉米时的知足的神态。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这种固执,难道不可贵吗?
(16)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选自《迟子建散文》)
小题1: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内容。(3分)
小题2:简要分析文章14段玉米人从“惊恐”到“安闲从容”的原因。(4分)
小题3:文章15段说“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怎样理解“神灵之光”?你觉得“他”身上哪些地方具有“神灵之光”?(4分)
小题4:文中提到两个烤玉米的人,结合现实生活,你更赞同哪位玉米人的做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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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12分)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小题1:作者详细介绍“你改悔吧!”这一句话的来历,用意何在?你是怎样理解的,试简释。(3分)
小题2:“‘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你认为漏字圈的可笑么?圈的用意是否在讥刺“我”? (3分)
小题3:“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对于这句话你如何理解?(2分)
小题4: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试简说作者意见是如何变化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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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18分)
火 腿
梁实秋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小题1: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4分)
小题2: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4分)
小题3: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6分)
小题4: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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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然后完成小题。(12分)
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以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万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拖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小题1:“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是指什么事?(2分)
小题2:为什么斯科特五人到达极点时,“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2分)
小题3:画横线句子中讲“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该如何理解?表现了斯科特怎样的感情?(3分)
小题4:文中加点的“这”指的是什么?(3分)
小题5:斯科特为什么要接受“这项任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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