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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关于构思
明天要交……抄来的不要o()^))o 唉

提问时间:2020-10-08

答案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别动!”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举一反三
已知函数f(x)=x,g(x)=alnx,a∈R.若曲线y=f(x)与曲线y=g(x)相交,且在交点处有相同的切线,求a的值和该切线方程.
我想写一篇关于奥巴马的演讲的文章,写哪一篇好呢?为什么好
奥巴马演讲不用看稿子.为什么中国领导演讲要看?
想找英语初三上学期的首字母填空练习……
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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