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题型:专项题难度:来源:
史铁生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相册,看见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里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玩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惟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注]①《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名篇,文章描述了“我”瘫痪以后的心路历程,包括对生命的感悟,对母亲的追怀,对地坛中人事景物的深沉思考等。全文共七个部分,这里选的是第七部分,略有删改。
(1)文章第二段从哪三个方面表现“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请简要说明。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四、五两段中,“孩子”“老人”“热恋中的情人”分别体现了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①孩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热恋中的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综观全文,作者对生命的感悟是什么?请简要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2)①孩子:对生活感到新奇,对未来充满渴望。②老人:对死亡从容坦然,对人生无怨无悔。③热恋中的情人:对生活满怀激情,对世界充满眷念。(意对即可)
(3)①运用拟人手法,通过“走下”“爬上”等词语将太阳人格化,生动形象。②运用对比的手法,使日出与日落情景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以深刻印象。③运用前后对称的语言形式写景,给人以整齐的美感。(意对即可)
(4)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的,是永恒的。(意对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我与地坛①(节选)史铁生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欧·亨利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哆!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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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
住在这孕璜遗璞周围的人家,就是遗璞村。
县志上说:这石头,是当年女娲补天的时候多了一块,就遗弃在这里再没有用。人们都在传说,这石头孕了玉璜,是仙灵之物,于是时常有人前来观赏,遗璞村的人便祖祖辈辈自豪。
收罢秋,天气转凉了。沟脑上边要修一道水渠,把水引到山坡下的地里,男人们都去辛苦,丁丁当当在远处破石头。夜里回来,便坐在碾盘上吃饭,然后就熬了山上自采的野茶。这荼很苦,一天三顿都要喝,不喝脑壳就疼。一喝着,身上来了精神,他们就笑话山外来观赏遗璞的那些人:
“城里人没采,一喝这茶就吐了。”
“城里人胃嫩。”
“鸡鸭都克得过,这茶水儿却受不了?”
他们说过,就乐了,接着就看起河滩里的那块遗璞来。
“这么个仙物儿,遗在这里真委屈了。”
“多亏就遗弃了它!”
“多亏?”
“它要不在这儿,谁会到咱这儿?省城在天尽头,咱能去呜?但咱坐在家门口,倒见着省城大人物了。”
说的是省城老贾的事儿。
省城老贾是七年前在这里呆过的。那时候,村里人发现从县里来了个胖胖的老头,白日里也上山劳动,夜里就在石头前闷头儿坐一阵。他们都不知道这是谁,后来才风闻是犯了错误,从省城来的人,姓贾。就叫起他省城老贾。
一年后,省城老贾就在县里当了书记,他们才知道那是个当官的人物,遗璞村老少都很骄傲。省城老贾也没忘了这遗璞和遗璞村的人,过一些日子,就来看看石头,又给这个村拨了好多救济粮,救济款。有一年每家得到十二元,一半买了粮食,一半给孩子们买了塑料凉鞋。到山外去的时候,孩子们就穿上塑料凉鞋,式样挺漂亮的,只是穿长了脚发烧,走一走得用凉水浇。去年秋初,省城老贾突然回省城去了,临走他照了好多遗璞的照片,还说回去后,要为这石头写写文章哩。不久,他就在省城当了一个很大的官。遗璞村的人愈是十分地骄傲了。
“那文章不知写了没有?”
“他现在怕忙了呢!”
男人们在碾盘上说话,婆娘家觉得热闹,也走了过来。女人在石头上坐了,一直不开口,这会儿说:
“蛮儿说,他在报上看到省城老贾的文章了。”
“写咱遗璞村了吗?”
“写了,说‘四人帮’迫害他,把他‘流放’,‘流放’是什么意思?”
“就是下放吧。”
“‘流放’到一个山区小县,而且还在一个山沟沟劳改了一年。”
“你胡说了,他住在咱这儿,没有背枪的看守他,苦是苦些,和咱们一样,咱又处处照顾了他,你说他劳改了一年,咱们不是长年在劳改吗?”
“蛮儿说报上就这么写的。”
“蛮儿一定是看错了。你们婆娘家这臭嘴!”
婆娘家便不再言语了,低声骂了一句怀里用牙咬奶的孩子。
男人们喝过一杯黑糊糊的茶水,又说开了:
“咱这块遗璞,真是好石头呢!想想,招来多少人了?不算一般的,大人物就有十多个了吧?”
他们扳指头数数,果然十多个了。
“以后还能来吗?”
“只要有咱这块石头,就有人来吧,说不定以后还会来比省城老贾更大的人物呢。
“啊,那该好,娃们又要有凉鞋穿了!”
“但愿他们能来。”
“但愿不要是犯了什么错误。”
“但愿……”
茶已经喝完,就卷着喇叭纸烟抽起来,黑影里,火光一明一灭的。末了打着哈欠,还在说:
“真是好石头呢。”
但是,就在这一夜的黎明时分,河滩里响了一声爆炸声,人们都惊醒了。早晨起来,才发现是蛮儿一帮年轻人用炸药把遗璞炸开了,又用铁钎大锤在黑水汗流地砸着,破着,就把石头一块块抬着到水渠工地上去了。(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虽然是一个偏僻的地方,但因为有一块传说是当年女娲补天时遗弃的大石头,遗璞村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胜地,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游玩观赏。
B.男人们不相信女人说的有关老贾“劳改”一年的话,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当年老贾下放到遗璞村时,受到村里不公正的对待。
C.遗璞村的人们常以省城老贾为骄傲,是因为老贾当了县委书记后没有忘记他们,给了遗璞村人很多的救济粮、救济款。
D.婆娘家转述蛮儿的话后受到男人斥骂,便不再言语了,因为她意识到自己在男人说话时贸然插嘴是不妥的。
E.这篇小说在艺术上以对话见长,通过人物之间的对话,不仅表现了遗璞村人对遗璞的热爱之情,也细致地揭示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与性格特点。
(2)小说两次写到小孩的凉鞋,各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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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小说看,遗璞村人有哪些性格特点?请作简要概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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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才能和他媲美。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就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中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人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气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操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铜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了满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一二十倍。
关于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20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文章有删改)
(1)“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它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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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在文章中为什么用较多笔墨描述歌德厨房中的那把炊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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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倒数第二段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作者为什么要引用这段话?这段话表达了恩格斯怎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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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凝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啃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也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做伴。她和它仿佛有点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
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一些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她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也不知道。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的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着希冀,这希冀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
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支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
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支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了。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地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也落着十七个:
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怡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
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地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儿颤,宛若幸福的呓语。(有删节)
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地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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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
路上,小伙子问他:“你家住在静安寺?”他说:“是。”小伙子又问:“你家有浴缸吗?”他警觉起来,心想这人是不是要在他家洗澡?便含含糊糊地说:“嗯。”小伙子接着问:“你是在哪里上班?”“机关。”“那你们单位里有浴缸吗?”小伙子再问。他说:“有是有,不过……”他也想含糊过去,可是小伙子看着他,等待下文,他只得说下去:“不过,那浴缸基本没人洗,太大了,需要很多热水。”
路两边的树很稀疏。太阳烤着他俩的背,他俩的汗衫都湿了。从货站到静安寺,几乎斜穿了整个上海。他很渴,可是心想:如要喝汽水,要不要给他买呢?想到这里,就打消了念头。
小伙子又问道:“你每天在家还是在单位洗澡呢?”他先说“在家”,可一想这人也许是想在他家洗澡,就改口说“单位”。这时又想起自己刚说过单位浴缸没人用,就又补了句:“看情况而定。”那人接着问:“你家的浴缸大还是小?”他不得已地说:“很小。”“怎样小?”“像我这样的人坐在里面要蜷着腿。”“那你就要把水放满,泡在黑边;或者就站在里面,用脸盆盛水往身上泼,反倒比较省水。”“是的。”他答应道,心里却动了一下,望了一眼那人汗淋淋的身子,想:其实让他洗个澡也没什么。可是想到女人说过“厨房可以合用,洗澡间却不能合用”的一些道理,就没再想下去。这时已到了市区,两边的梧桐树高大而茂密,知了懒洋洋地叫着。风吹在热汗淋淋的身上,很凉爽。他渴得非常厉害,他已经决定去买两瓶汽水,他一瓶,那人一瓶。可是路边却没有冷饮店。
“我兄弟厂里,天天有澡洗。”小伙子告诉他。他想问问小伙子有没有工作,有的话是在哪里。可他懒得说话,正午的太阳将他烤干了。望了望眼前明晃晃的一条马路,他不知到了哪里。他想,买两瓶汽水是刻不容缓了。那人也像是渴了,不再多话,只是埋头蹬车,车链条吱吱地响。他们默默地骑了一段。他终于看见了一个冷饮店,冰箱轰隆隆地开着。他看到冷饮店,便认出了路,知道不远了,就想:忍一忍吧,很快到家了。为了鼓舞那人,他说:“快到了,再过一条马路,就有条弄堂,穿过去就是。”小伙子振作了一下,然后说:“这样的天气,你一般洗热水澡,还是冷水澡?”他支支吾吾的,小伙子又说:“冷水澡洗的时候舒服,热水澡洗过以后舒服。不过,我一般洗冷水澡就行了。”他心里一跳,心想这人是真要在他家洗澡了。洗就洗吧,然而女人关于浴缸文明的教导又响起在耳边,就没搭话。
到家了,小伙子帮他把书搬上二楼。他付了钱,又从冰箱里倒了自制的橘子水给小伙子喝。小伙子很好奇地打量他的房间,这是两间一套的新公房,然后说:“你洗澡好了,我喝了汽水就走。”这一回,他差一点要说“你洗个澡吧”,可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那人坐了一会儿,喝完了橘子水,又问了些关于他家和单位的问题,就起身告辞了,出门后说:“你可以洗澡了。”(有删改)
(1)小说多次写到“太阳”“树”和“知了”等,这样写有哪些作用?请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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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洗澡”作为这篇小说构思的关键,有主题思想、结构艺术、象征意蕴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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