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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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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邵燕祥
报载:日本中村建筑公司计划在美国的纽约或芝加哥建一座高1950米的楼,此楼设想有 700层,内装三节快速电梯,从底楼到顶层需20分钟。预计将耗资3250亿美元。
如果没有巨资,尤其是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包括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生产技术),这样一座高层建筑是不可想象的,现在不唯想象,而且可能付诸实现了。
新闻标题做得好:《楼高可摘星》。我们过去楼名也有叫“摘星”之类的,不过是一种相象;现在说此楼可以摘星,同称高楼为摩天大厦一样,也仍然是一种修辞,诗意的形容,却并不觉得夸张了。楼高或许无止境,人的身高不过昂藏七尺,从人的水平视野望去,不用说拟建的这座700层高楼,即使目前世界建筑芝加哥希尔斯大厦,以及汉考克大厦,仰望也已是名副其实的耸入云天,那云气时常缭绕在楼头甚至楼腰。遥想来日,将会有低层掩在雨帘雾幔中,而高层翘首碧空艳阳下的景观。
这是现代化的风景线。我们熟悉的中国古典文学中,从《文选》的赋,唐宋诗词,到明清小说,有多少关于楼馆的描写。“满楼红袖招”多么旖旎,“独倚望江楼”多么凄清,前者大概高不过两层,后者也许只是江边的吊脚木楼;“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我想只存在于游子的凝望之中,从那望不断的云山,一片虚无缥缈之中幻出了思妇的“明月楼”吧。然而这些诗句,不因它写到的绣楼其实或只是寻常百姓家那清瓦粉墙一窗如洞的丈许危楼而减色,因为情是真的,使你不觉其夸饰,并且相信“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楼也罢,路也罢,在这里只是一个形象的符号罢了。与高楼相类“深院”、“幽径”民莫不如此。艺术 夸张从艺术情趣漫漶到生活情趣中去,也许这就是一些纵谈中国文化的学人们好说的,艺术的生活与生活的艺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陋室”,毕竟也已远远大于盆景了。
然而世界上有了真正的高楼大厦,中国大地上也开始有了完全用现代建筑材料营造的高楼大厦。只是在诗歌或其他文学样式中还没有产生相应的作品,无论就其宏伟或玲珑,神秘或深窎,就像过去那些不仅与旧时楼阁的建筑艺术相称,而且在艺术美上容或超过了实际建筑物的诗词曲一样。莫非现代化真是诗歌之敌么?但我总难相信伴随现代建筑只能有《大酒店》,更难相信大酒店一类场景中只有情欲、暗算、开打和侦破的题材。
这里也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时性发展的问题么?中国古代写楼所达到的水平,比起建楼的水平,是高出一筹的:金谷园固然豪富,但绿珠所坠的楼,也顶多两三层吧?
[注解]
①漫漶:本指文字图画因磨损或浸水受潮而模糊不清,这里是浸润融合的意思。
②深窎:深远
③金谷园:晋代巨富石崇,建园于洛阳金谷,楼台池馆富丽堂皇。石崇有一歌妓名为绿珠,善吹笛。石崇遭捕***时,绿珠跳楼而殒。
1.作者对描写楼馆之高的古典文学作品“不觉其夸饰”,对现在用“摘星”“摩天”表述高楼之高也“不觉得夸张”,作者这两种认识的根据各是什么?
答:                                                                          
2.作者说:“‘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陋室’,毕竟也远远大于盆景了。”根据文意回答下面问题。
(1)文中对“陋室”这类词有一个概括性的表述,它是                      
(2)这句话对表达本段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3.文中第五段说:“莫非现代化真是诗歌之敌么?”这个疑虑表现了作者对现代化建设怎样的思考?
答:                                                                            
答案
 
1.作者认为古人对楼高的描写是发诸真情的合理想象,是艺术的真实,是艺术情趣漫漶到了生活情趣中的结果。而今人对楼高的表述和生活的真实相符,从人的水平视野望去是名副其实的耸入云天。(意思对即可)
2.(1)形象的符号;(2)这句话对本段中心是一个补充,说明“艺术夸张”是有生活基础的。
3.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者都应注重;应该互相促进,协调发展。(或:物质文明要与精神文明取得共时性发展)(意思对即可)
解析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楼   邵燕祥报载:日本中村建筑公司计划在美国的纽约或芝加哥建一座高1950米的楼,此楼设想有 700层,内装三节快速电梯,从底楼到】;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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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的奉献
那是一片神秘的土地,荒凉的地表掩藏着曾经辉煌的古代文明,令所有钟情文物考古的学子们神往不已。
然而都只是来去匆匆,真正勇于生活在那地方的人能有几个?大地也是守口如瓶的,对于只想来此捞点儿学术本钱的人,它决不会向他们吐露什么。
只有一个年轻人在三十年前毅然前往,直到今天还留在那儿,如今已是研究成果卓著的老教授。年轻人是被那片土地迷住了。
三十年后的今天,有个临毕业的女大学生也想去,她曾听过老教授的课,她非常想去接他的班。女大学生是被老教授迷住了。
老教授的确也想物色一个传人。他自己驾车,带着女学生在那片他无限热爱的土地上奔驰了整整一个月,试图唤起她对这片土地的同样的情感。他曾以为自己成功了,因为女学生已决定留下来。然而他很快又发现这不过是个海市蜃楼,因为女学生根本分不清她所热爱的究竟是这片土地,还是热爱这片土地上的教授。一个月的考察之后,教授特意带女学生去了自己的家。他的家就安在那片土地边缘的小镇上,一个现代文明远未到达的边陲小镇。她认识了师母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
看到师母高大而粗悍,模样及脾性都是狂风飞沙历练过的。教授说,当年跟着自己来到这儿的是一个柳叶般纤弱的写诗的女孩,在此安家后,环境的艰苦及生活的磨难销蚀了她所有的温柔、甜蜜与浪漫,唯有这样她才能伴着他在这个地方待到今天。
她看到教授的两个均已成年的孩子,很明显是因为自小没有良好的教育条件,变成了与父辈完全不一样的人。儿子买了车跑运输,跑累了回家喝酒吃肉倒头大睡。已出嫁的女儿,从外表到内里已与当地妇人无异。
只有教授本人,尽管时间过去了三十年,他仍如刚来到这里时一样,激情满盈,精力充沛,面对永远开掘不尽的宝库,始终睁大了天真而好奇的孩童般的眼睛。
当然,他十分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或者说牺牲了什么。如果说战争年代最大的牺牲是为祖国的和平事业牺牲宝贵的生命,那么和平年代一个人最大的牺牲便是,为祖国建设事业牺牲了深爱着他的、同时他也深爱着的亲人。
战争年代的牺牲轰轰烈烈,和平年代的牺牲了然无痕。谁又会说教授妻儿这样的生存一定不好呢?边陲小镇上的人不都是这样活着吗?
战争年代的牺牲在瞬间完成了,和平年代的牺牲却要人承载一生。
当女大学生看到这一切后,理智完全战胜了情感,她再也没有勇气接老教授的班,确切点说,她怀疑自己能否作出如此巨大的牺牲。权衡再三,她离开了这片曾深深诱惑过她的土地,回到出生地的沿海城市,坐进了现代化的写字楼。
和平年代的牺牲,谈何容易!
(选自《人民日报》)
1、文中说老教授年轻时“是被那片土地迷住了”,说女大学生“她离开了这片曾深深诱惑过她的土地”,说说“迷住”和“诱惑”这两个词的含义。
答:                                                                         
2、简要分析老教授这一人物形象。(最少写出四点)
答:                                                                         
3、为什么说“和平年代的牺牲,谈何容易”?(不超过70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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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②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贼寇,收复失地。   
③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④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⑤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⑥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 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⑦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⑧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著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文章有删改)
1.“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答:                                                                          
                                                                               
2.文章第五段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3.文章题目
是“把栏杆拍遍”,文中也多次写到拍栏杆,请简述辛弃疾“拍栏杆”的含意。
答:                                                                          
                                                                               
4.纵观全文,作者认为辛弃疾的词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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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有删节)
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象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 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此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大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 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祝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 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1.第一段中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联系上下文,请问答“人类的心理”含义是什么?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善用比喻, 下列比喻的含义和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分别是什么? 
①“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认为,“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为什么?请分条陈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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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简述《红楼梦》中“木石前盟”的故事。
②简要地描述卡西莫多的外貌特征。
③简述《三国演义》中“煮洒沦英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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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小题1:“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小题3: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小题4:“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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