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来源:不详
玩具
史铁生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一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
小题1:每逢有人问到小汽车的来历,我为什么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4分)
小题2: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4分)
(1)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
(2)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
小题3:第三段引用惠特曼诗歌《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中诗句,请分析其在文中作用。(4分)
小题4:很多年后,作者多次寻找“成了我的一部分”的那排老屋而不得,当最终发现它时,那排屋子却“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其原因是什么?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6分)
答案
小题1:虽然是舅舅给的钱,但却是妈妈在拥挤的人群中给我买来的,非常不易;妈妈给我带来了童年的快乐,体现了妈妈对我的深爱。(每点2分,共4分)
小题2:(1)对作者而言,世上没有比小汽车更美妙奢侈的玩具了,在即将得到之前,作者无比期待和渴望,以致心中充满庄严。(2分)(2)作者得到了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而应该对买礼物的人表示感激,所以说自己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2分)
小题3:结构上,承接上文,对那排屋子给我带来的影响进行小结,也为下文的感叹做铺垫。内容上,点明主旨,老屋成了无比珍贵的记忆,并影响了我的一生。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使文章富有诗意。(每点2分)
小题4:曾经的老屋承载着母爱的温情,成为记忆中最美好的一部分。(2分)随着时间推移,我渐渐长大,记忆中的老屋已变得孤零残缺,背景也变得全是虚空。 当再次站在老屋面前时,深爱着自己的母亲已经不在,快乐的童年也远去,老屋已不是原来的老屋。(2分)文章表达了对母亲深深的思念以及物是人非的迷惘和感伤。(2分)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此题要在感知文章内容、理解文章主题的基础上,结合着文中对妈妈为我买玩具的那段描写进行分析概括。如文章第二段中“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用反复提到“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的修辞手法,强调了妈妈为我买小车的不容易。体现了妈妈对我的爱。答题时,可从环境、童年的快乐、妈妈的爱三个方面来分析作答。
小题2:
试题分析:分析体会重要语句的含义,可在理解文章主旨的基础上,反复品读,抓住关键词进行分析理解。第一个句子可重点分析关键词“心里充满庄严”,对儿时的作者而言,小汽车是最美妙而奢侈的玩具,一直充满了期待和渴望,所以在即将得到时,内心充满了庄严感。第二个句子,可重点分析关键词“惭愧”的原因“不应只是欢喜”,得到心爱玩具,便不由的要感谢买礼物之人,所以是很容易惭愧的孩子。
小题3:
试题分析:此题一般都要从内容、结构、文体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概括。在内容上,可结合着文章主旨来作答;在结构上,要根据这句话的过渡作用,承上启下的作用进行分析,即总结对我的影响,为下文的感叹做铺垫;在文体特点上,引用惠特曼诗歌有利于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诗意美。
小题4:
试题分析:此题第一问,要分别结合着“成了我的一部分” “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两个方面的内容及情感来分析原因,“成了我的一部分”可从记忆中的母爱的美好角度作答;“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可从物是人非、心境等方面分析作答。第一种体现了作者对母亲的深深的怀念;第二种体现了作者对物是人非的迷惘和感伤。答题时,可根据文章主旨和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语言来概括。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玩具史铁生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章太炎
张中行
提起章太炎先生,我总是先想到他的怪,而不是先想到他的学问。多种怪之中,最突出的是“自知”与“他知”的迥然不同。这种情况也是古已有之,比如明朝的徐文长,提起青藤山人的画,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爱,可是他自己评论,却是字第一,诗第二,画第三。这就难免使人生疑。章太炎先生就更甚,说自己最高的是医道,这不只使人生疑,简直使人发笑了。
不过对于他的为人,我还是有所知的,这都是由文字中来。这文字,有不少是他自己写的,就是收在《章氏丛书》中的那些;也有不少是别人写的,其赫赫者如鲁迅先生所记。总的印象是:学问方面,深、奇;为人方面,正、强。学问精深,为人有正气,这是大醇。治学好奇,少数地方有意钻牛角尖,如著文好用奇僻字,回避甲骨文之类;脾气强,有时近于迂,搞政治有时就难免轻信:这是小疵。
一眚难掩大德,舍末逐本,对于太炎先生,我当然是很钦佩的。上天不负苦心人,是一九三二年吧,他来北京,曾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讲《广论语骈枝》,不记得为什么,我没有去听。据说那是过于专门的,有如阳春白雪,和者自然不能多。幸而终于要唱一次下里巴人,公开讲演。地点是北河沿北京大学第三院风雨操场,就是“五·四”时期囚禁学生的那个地方。我去听,因为是讲世事,谈己见,可以容几百人的会场,坐满了,不能捷足先登的只好站在窗外。老人满头白发,穿绸长衫,由弟子马幼渔、钱玄同、吴检斋等五六个人围绕着登上讲台。太炎先生个子不高,双目有神,向下望一望就讲起来。满口浙江余杭的家乡话,估计大多数人听不懂,由刘半农任翻译;常引经据典,由钱玄同用粉笔写在背后的黑板上。说话不改老脾气,诙谐而兼怒骂。现在只记得最后一句是:“也应该注意防范,不要赶走了秦桧,迎来石敬瑭啊!”其时是“九·一八”以后不久, 大局步步退让的时候。话虽然以诙谐出之,意思却是沉痛的。
此后没有几年,太炎先生逝世了(1936年)。他没有看见“七·七”事变,更没有看见强敌的失败,应该说是怀着愤激和忧虑离开人间了。转眼将近半个世纪过去,有一天我去魏建功先生书房,看见书桌对面挂一张字条,笔画苍劲,笔笔入纸,功力之深近于宋朝李西台(建中),只是倔强而不流利。看下款,章炳麟,原来是太炎先生所写,真可谓字如其人了。
小题1:结合全文,概括章太炎先生“怪”的主要表现。(4分)
小题2:第三段说“一眚难掩大德,舍末逐本……”,章太炎先生的“大德”之“本”是什么?(4分)
小题3:作者写章太炎先生讲演,为什么又写马幼渔等弟子的行为?(4分)
小题4:“也应该注意防范,不要赶走了秦桧,迎来石敬瑭啊!”文中直接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原话有何作用?(6分)
不喜欢草的母亲
凌仕江
这些年,我经常到外游荡,遇到惹眼的花草树木就会花钱将它们买下,抱回高楼里养起来,有的草儿甚至是我从城外的山中采摘回来的。还好,花们、草们不负我望,一直在我愿望里长势诱人。
有一天,我在给植物们松土喂水时,发现一个废弃的死花盆里生出了星星点点草芽,它们低矮的样子犹如油菜籽刚冒出地面的嫩芽。看着它们醒目刺眼的表情,我做了顺水人情,给它们也喂一些水。哪知,相隔几天后,它们便一头窜出盆沿,变得绿油油、活脱脱,让人格外兴奋,真不知它们还会长成什么样子。
可自从母亲住进我的城,这盆长势迅猛的野草命运就发生了逆转。母亲常年住在乡下,与庄稼打交道是她生活的全部。为了获取一个好收成,母亲绝不允许草儿们影响庄稼的生长。母亲没有朋友,庄稼就是她最信赖的朋友。在一个农妇眼里,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这是乡村哲学,也是母亲的哲学。只要发现田间地头的草太猖獗,母亲便发动父亲扛起锄头与她一道去除草,就像理发师手持剃须刀,一棵一棵地剃,直到庄稼地变得平平整整、干干净净,直到过路的人,向他们和庄稼投来美丽的微笑。
母亲是大地上最伟大的诗人,庄稼就是她最美的诗,因此,母亲的庄稼地容不下半棵草。
我真正赞美草、依恋草也是进入城市之后的事。在我的城里,建筑每天都在疯长,其速度远远胜过草的生长;马路年年都在扩建,只是越来越难见到草的陪衬,缺少了草的路边,总感觉眼睛里少了点儿什么。我的城在轰鸣的街道边日夜经受喧嚣的折磨,那些被铲除地面的草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它们是穷人,它们是不幸者,它们在城里没有可靠的朋友,它们总是被搬来运去,最后连根也生不稳,就因为它们的名字叫草,所以最容易被拔掉;在高空的梦中,窗外的风暴常常将我惊醒,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与草相依,是我脱不掉草根的唯一气息,草是这个城里我最核心的朋友。
因此那一盆野草突然有一天被连根拔起,晒在阳台上,奄奄一息的模样,足足让我惆怅了许久。在我眼里。没有了青草的花盆,泥土顿时变得苍白、空虚、像被捣碎的心脏,光秃秃的,光景衰败又无力,掏空了绿色的花盆又成了死花盆。似乎原本在草的沉浸中获得的宁静又被推向了旷野的城市。我想这样的事,也只有闷在家无事可做的母亲干得出来。因为母亲看不顺眼草,她不愿被草占据她的生活,在母亲眼里,草就是荒芜,草就是灾难,草就是一无是处,她不知道她儿子正需要草一样宁静的生活,她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我丝毫没有责怪母亲的意思,只是在几天后的一次谈话中,若无其事地提及了此事。我说,嘿,妈你把那草扯了哈!母亲说是我扯的呀,这些天天乱长的草,一天比一天长得多,害怕以后不好收拾哟。我说,扯得好,扯得干干净净的,妈,你还是改不了勤快的老家习性。坐在一旁看电视的父亲听我难得夸赞母亲,转过头,乐呵呵地笑。我笑不出来,我在想草。想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色都可以是一棵草,或许大家都有开花的机会,只是总有些人根本等不到花季来临,他们总是倒霉、纠结、运气不佳,被人算计,最终夭折——多年以来,正是那些不开花的草让我看清了大自然最本质的生活。同时,我看清的还有我自己!当古典的一切被机器碾碎,宁静便显得极其珍贵,当人被卷进城市的速度之后,那些仍然渴望返身向慢的人,就有了草的气场。我常常提醒自已,面对纷繁的生活,要像草一样冷静,不要忘记地平线,草就是“慢”,草就是乐趣,草就是底蕴,草就是宁静。而这种贴着地平线思考的慢和这种宁静中的乐趣,正是草的精神气节。城市越大,人心越被挤压,是大城里的小时间和快速度剥夺了人的兴趣和宁静,人不知不觉成为快的追随者,也成为信息时代的抵押者。何为慢生活?就是懂得品味一棵草的心情。或许,这种心情只会赋予给那种认真和孤独的人,赋予给那种让自己慢下来的人。
当人的灵魂被野草塑造,得到的或许就是整个春天。
母亲不懂这些,她只懂比草更难的永远是生活。她害怕重蹈覆辙,她不让草耽误孩子的生活,因为孩子是她一生不离不弃的庄稼。
(选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分析,母亲为什么要拔掉花盆里的草?(4分)
小题2:分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4分)
(1)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2分)
(2)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2分)
小题3:文中说,母亲“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试分析草对作者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4分)
小题4:有人认为,本文的标题“不喜欢草的母亲”与文章主题不符,对这一看法,你同意吗?请谈谈你的观点与理由。(6分)
科学家在路上
张伟
地质学家翁文灏的科学生涯,多半是在路上。上世纪20年代,甘肃发生8.5级特大地震,他带着病,坐上骡车,完成了中国科学家对地震现场的第一次考察。作为中国地质科学的开创者,这个来自浙江的小个子经常手足并用,“爬过从没有路的路”。他在野外考察时,不是步行,就是骑毛驴。在人烟稀少的矿区考察,随身背的柳条包里还总带着凿子和矿石。当时的知识分子,许多埋头于书斋做学问,翁文灏却把“担斧入山,披荆斩棘”当成科学研究者的本分。他和同时代的一批先行者,将这一传统深深植入当时的中国科学界。直到不久前,北京大学一名年轻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实地考察的技巧时,仍然忍不住一边感叹浮躁时代里践行者越来越少,一边怀念起翁文灏。
而此时,“翁文灏”在哪里?北京市兵马司胡同15号院的2层小楼,一条昏暗嘈杂的走廊里,搬开积满厚厚灰尘的垃圾和纸箱,在一面斑驳的黑板上,依稀看得见刻有“翁文灏”三个字。这里曾是翁文灏担任所长的“地质调查所”办公地点。离小楼不远,就是热闹的西单市场,与陈寅恪、粱思成并称为当时三大国宝级人物的翁文灏,和他领导的中国最早的科研机构,在热闹中保持着静默。而就在约90年前,这个人曾参与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一道奇观”。当时,很少有人知道地质学到底是干什的,北京大学地质学系就曾因招不到学生而停办。翁文灏却于1913年奋而发起成立地质调查所,并将其办成“中国第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研究机构”,成为中国现代科学的源头。
中央研究院评出的第一批院士里,地学界的6位院士中,有4位出自这个调查所。有评价称:“地质调查所的成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科学事业中,确是一颗明珠。”作为先行者,翁文灏和同事们几乎每一次调查和每一篇学术文章,都在创造“第一”。他的《甘肃地震考》是中国地震科学考察的序幕,确立了比较接近事实的地震带分布。他创立了“燕山运动说”,撰写了《中国东部中生代造山运动》。他广泛进行地质、矿产勘察,组织地质学家进行中国地质科学史上的首次油地质实地考察。从无到有的中国地质学,在翁文灏们的努力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令国际学界刮目相看。而这一段中国科学思想史上很难再现的辉煌,则是在一步一步的考察途中慢慢写就。以实地调查为宗,室内研究为辅。”这是地质调查所一开始就定下的规矩。地质调查所的同事还记得,翁文灏甚至希望“所有搞地质的人都要下矿井看一看”。在他的主持下,地址调查员们背着经纬仪和无线电收报机,一点点测绘地质图。在路上,有人用毛驴代步,有人干脆推着独轮手推车赶路。在找到北京周口店有原始人存在的证据之前,许多人先后放弃了挖掘,只有翁文灏坚持要求调查员裴文中“身居陋室,白天挖掘,夜晚挑灯自修”,最终发现了“北京猿人”头骨。人们惊异地发现,“中国地质学如火山喷发般一下子冒出来”。而翁文灏领导的地盾调查所,被称作在1949年以前的岁月里“中国人伟大的骄傲”。这个骄傲似乎渐渐被埋没。“文革”前期,一户姓郑的普通人家,搬到已成为招待所的地质调查所办公楼。曾经的黄色小楼被刷成青灰色,房间被隔断,变成住宅。而如今,这里的楼道潮湿肮脏,院子里种满葡萄和柿树,甚至在大白天,也能看见黄鼠狼来回奔跑。
关于翁文灏的记忆也越来越稀少。当人们意识到他的重要,试图再现他的风采时,除了他的一篇篇论文和种种科学成就,关于这个“人”的描述,很难见到。能找到的描述,处处显示出这位科学家钟情山野。其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在老家宁波时,翁文灏往往孤身一人,身着长衫,徘徊在田间阡陌之中。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地质学家翁文灏的主要事迹。(4分)
小题2:分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的表达手法与表达效果。(4分)
(1)离小楼不远,就是热闹的西单市场,与陈寅恪、梁思成并称为当时三大国宝级人物的翁文灏,和他领导的中国最早的科研机构,在热闹中保持着静默。(2分)
(2)人们惊异地发现,“中国地质学如火山喷发般一下子冒出来”。(2分)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4: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评价,但感情倾向明显。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情感?是怎样表达的?(6分)
敬重一只蝉
杨晔
从此不再讨厌夏日里的一片蝉鸣,不再扑捉一只蝉玩耍,不再月下寻找草丛里攀爬的蝉,从此拒绝美味的油炸蝉蛹。
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
在一片茫茫森林里,某年,不计其数的蝉的幼虫纷纷破土而出,恍若数以亿计的生灵同时降临凡间。若隐若现的月光下,森林的地面上涌动着一层又一层的黑浪,它们急匆匆地爬着。没有统一的命令,但冥冥之间生命的牵引,它们追寻着树木的方向。很快又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无数棵树,找到它们认为合适的位置。棕黄的蝉虫开始蜕变,蝉努力钻出,以最美的姿势仰身脱壳,一只雪白的蝉跃然眼前,悄然滑落旁边,美丽的蝉翼翩翩舒展,如若绝世舞姿,为生命绽开等待许久的渴望。
森林的黎明为一片雾霭点燃了一盏灯,渐渐地许多动物苏醒过来,它们要去觅食。可是他们很快被这貌似从天而降、实则地下涌出的生物惊呆,不管那么许多,猴子,蛇,熊,各种鸟甚至松鼠,他们同时开始大聚餐,他们随手就可以抓到一只蝉或者还没来得及蜕变的蝉,大快朵颐。享受着他们的父母甚至爷爷奶奶都没见过的美味,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未必能遇得到的极品。所有的动物都吃得动也不想动,就连蝉从眼前掠过,它们都懒得看一眼。
森林里回荡着蝉的合鸣,一浪迭一浪,在枝叶间灿然悦动,一声高一声,在光影中兀自流转。那不知疲倦的高歌是对光明的欣赏,抑或是对生命的吟唱?然而穴居了十七年的蝉只有两周的生命在阳光下绽放。在这期间它们要完成找寻伴侣,交配,孕育,产卵。
它们来到世间的使命仿佛就是某个承诺。然后就匆匆离去?静默的日子,无数只蝉如落叶般恍然飘落,厚厚的几层,连数年积累的落叶都被覆盖。它们凄美地落下,蛰伏十七载的期待,在世间的呼吸只有两周。而森林因为蝉的沉落入泥,次年枝叶更繁茂,茎干更粗壮,鸟类更高歌,动物也更快活。
茫茫黑暗中,它们寂寞地等待,从来不知清晨熹微的光芒,亦不知暮色如约而至的守诺。它们不知四季更替,轮回演绎颜色的变幻,不知风花雪月,诉说世间冷暖的传说。一切都是那么唯美,唯美中蕴含着凄美,凄美却无丝毫的悲切,就如凤凰涅槃,沐浴烈火而再生。
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生命的意义似乎真的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厚度与质量。
陈晓旭一生只扮演一个角色——林黛玉,而她演绎的黛玉前人不能抵,后人不能及,仿佛她就是黛玉再世,她就是为黛玉而生。而饰演黛玉仿佛是她一生的谶语,她犹如黛玉般唯美。罗阳仿佛就是为了歼—15而生,他钻研工作,不计较名利,不顾及身体,使命完成之时,就被上苍召回,没有豪言壮语,不去聆听掌声,而他的生命在鲜花中永远绽放。尘世间的身躯已随风散去,但心底世界里的精髓永存。
如果你的生命只有两周,两个月,两年,你会坦然面对吗?纵使天空不会铭记你的乐音,你会振翅留下雀跃的音符吗?即使石阶不会印染你的痕迹,你会拾阶而上吗?倘若你的生命之花绽放时注定相遇严冬,你会依然笑对风寒吗?我们不乏拥有生命的时空,但我们是否拥有挑战生命意义的人生?
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 (选自《散文百家》2013年第3期)
小题1:为什么作者“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4分)
小题2:你怎样理解“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在文中的含意?(4分)
小题3:文章中插进了陈晓旭和罗阳的事迹,你是否感到突兀?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4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认为,“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理解。(4分)
听 秋 郑毅
总以为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
也总喜欢在秋天里,叫醒沉睡的耳朵,来听听秋。
雨,总是和秋日有着很深的缘分;雨,也总是被人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情感,驱之不散,挥之不去。秋雨,尤为如此,犹如一坛酽酽的米酒,善感的人只须走近,轻抿一口,那浓浓的愁绪就会如蚕丝缕缕扯出,袅袅余余。
在静寂的深夜,最宜听雨。只须依窗而坐,轻抿着清茶,偶尔,几点雨滴似乎不经意地敲落在窗棂上,瞬间飞散,消弭于雨雾中,不见踪影。心也倏尔一震,为那雨滴撞击玻璃的清脆。轻启窗子,那潮湿的雨气透过窗棂迎面扑来,让人躲避不及。那寂静的夜气与漫天的雨气彼此柔柔地濡湿,浸润,发酵,酝酿成一杯绵长而浓烈的老酒,沉醉不得,又清醒不能。恍惚间,思绪仿佛在时空的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定格,一个叫柳永的诗人,站在长亭外,惆怅地吟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诗句。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秋日里,最不能遗忘的恐怕就是知了的叫声了。在秋高气爽的午后,睡意还未全消,那阵阵参差不齐的合唱此起彼伏,随之向天空飞扬,在云端停驻片刻,倏尔又跌落下来。细听,少了夏日几许的聒噪,多了几分从容和坦然。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没有理由轻言虚度,没有理由不尽情歌唱,没有理由不去绽放这生命中的美丽。
有空的话,也不要忘记到田地里去走走。傍晚,或者清晨,只须携一份平静的心情,去亲近那久违的田垄。听听沉甸甸的玉米在杆上欣喜的私语;听听金黄的豆子耐不住寂寞,迫不及待地噼里啪啦地跳将出来;听听笔直的芝麻杆上“砰砰”的拔节声。此刻,你的心里会充满欣慰。
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那萧瑟的玉米地中,黄绿斑驳的玉米叶子在浸着凉意的秋风中左右摇摆,沙沙作响,没有一丝告别的悲伤,有的只是从容的挥手,沉静的微笑。那刚刚收割后的荒凉的芝麻地里,一截截露出地面的短短的芝麻茬,还深扎在这坚硬的黄土地上,那稍稍发白发干的茎秆截面,还隐约渗出点点晶莹的汁水,不会是听到芝麻粒儿跳出菱角后喜悦的泪水吧。
最喜欢坐在繁星满天的秋夜下,仰望天际,听点点星星在窃窃私语地交流着彼此的秘密。此时,热闹夜市上聒噪的卡拉OK早已划上了休止符,人们也渐次进入了梦乡,各种关于奇幻的梦的故事正在有条不紊地悄悄上演,一切都沉寂着。偶尔,传来几声“唧唧”的声音,或许是蟋蟀或者蛐蛐在梦中的呓语吧,那会瞬间让你心静如水。
每一朵花,每一株小草,每一片落叶,每一滴露珠,都是一种语言,但这种语言只有心灵纯净且充满挚爱的人才能听懂。也许,美就藏在我们疲惫的心灵之外,远在天涯而又近在咫尺。去听吧,潺潺的流水和鸟儿的啼鸣,犹如滴水崖中流泻出的清澈和美丽,点点滴滴,会经久不息地在我们耳畔喧响。
凉爽的夜里,躺在床上,当给自己一天的思绪划上句号的时候,或许有个声音会惊醒你疲惫的神经,那不紧不慢的“咚咚”的心跳声正清晰地响彻在耳际。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没有理由的。生命的感觉此刻是如此强烈,生命的脚步从未如此从容!听听自己的心脏的跳动,那儿会传来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来吧,到这儿来。那是来自母亲的召唤,是来自大自然的消息。
秋天了,叫醒自己沉睡的耳朵吧!用心去听,你会发现,在秋的行囊中,满载的都是单纯的快乐与纯粹的幸福,不是吗?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2:文章在开篇与结尾均写到了“叫醒沉睡的耳朵”,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下面两个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②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
小题4: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听秋”意义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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